支持:宗教中国化方向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2015年8月26日,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在发言中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理想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而当代中国宗教在不同的层面和众多的维度深度契合这些价值理想。”
当代中国宗教作为超世的价值信仰体系可以以自身价值观的超越性特征,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来自宗教层面的超越性的价值阐释,为广大宗教信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价值通道。
道家主张“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万物之中,人最为贵”;天主教规劝世人“仁爱、喜乐、平安、忍耐、容忍、良善、厚道、温和、忠信、端庄、节制、贞洁”;基督教倡导“做盐做光、荣神益人”;伊斯兰教追求“两世吉庆”;佛教推崇“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众生平等”,“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等价值规范,所有这些宗教价值理想、价值关切都可以通过符合时代的新阐释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资相益、相辅相成。学诚法师呼吁,中国宗教界要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开展这样的研究、阐释工作,如此才能弘扬中国宗教正能量,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贡献智慧和力量。
引导: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积极作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是中国人民共同的利益追求和价值体现,广大宗教信众只有将个人利益的追求图景置身于建设小康社会的国家图景,才能找到个人的定位和价值。因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勠力同心、积极奉献,是每一位信众不可推卸的责任。”学诚法师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会发言赢得了长时间的掌声。
“中国的宗教传统文化,都将人内在的信心和觉悟作为改造外部世界的强大动力。一个具足信愿、充满悲智的人,会产生强大的精神力量,从而推动他主动投身利益众生、造福社会的事业;对受助者而言,通过启发内心觉悟和精神能动性,更能使其主动改造命运、改善生活。在全面建成小康水的决胜阶段,我们正需要这种必胜的信心——首先是每个人对自己的信心,由此延伸至民族文化的信心、对社会制度的信心以及对我们国家未来的信心。”学诚法师说。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前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曾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理论文章指出,当今世界,宗教问题处理得好与不好,仍然是检验一个国家能否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试金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过程,应该是调动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的过程。既不能只注重抑制消极因素,也不能只注重调动积极因素、忽视抑制消极因素。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不是把宗教当作济世良方,人为助长宗教热,而是要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引导宗教努力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作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这些年的实践经验,宗教界至少可以在十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疏解心理压力、提升道德素养、促进民族团结、增进社会和谐、从事公益慈善、弘扬传统文化、参加经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祖国统一、开展民间外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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