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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白衣天使”,又是“无袍法官” 宋康:在医学与法律间架起沟通桥梁

发稿时间:2026-06-11 06:53:00 作者:魏其濛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宋康(后排右一)在庭审中。受访者供图

  宋康(左二)与法官讨论案情。受访者供图

  近期,全国多地法院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这支被称为“无袍法官”的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司法实践中,作为来自各行各业的普通公民,人民陪审员与职业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共同行使审判权 。他们将社会的公序良俗、道德伦理等带入法庭,确保判决不仅合法,也合情合理。

  自2018年4月27日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以来,全国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案件1500万件,包括重庆姐弟坠亡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截至2025年年底,全国有34万名人民陪审员。其中,不少是来自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在案件审理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肝外科副主任医师宋康就是其中一名代表。

  从事临床工作20多年的宋康,2024年年初被选任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至今参与过20多个案件的审理。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对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成绩突出的200个集体、3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宋康榜上有名。

  双重身份的叠加,让宋康在陪审工作中拥有了独特的优势。特别是在参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宋康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合议庭精准理解医学事实,为合议庭准确认定过错及责任比例提供专业参考。而参审经历也促使他反思临床实践,深刻认识到加强诊疗规范的重要性。

  在这名身兼“无袍法官”身份的“白衣天使”看来,法律讲“程序正义”,医学讲“诊疗规范”,两者都是在用标准化和可回溯性来对抗不确定性。

  宋康在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发言。受访者供图

  “无袍法官”如何参审

  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前,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臧佳俊特意翻看了该院2024年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和过去相比有了很大不同”。

  “以前大家对人民陪审员有一个印象,觉得绝大多数是退休人士。”臧佳俊介绍,“但现在,我们院各个年龄段、各个行业的人民陪审员都有,包括在职的医疗、金融、物业从业者等,他们都很愿意参与到陪审工作中来。”

  各行各业人民陪审员的加入,有效弥补了职业法官专业领域的盲区,充实了法院审判辅助力量。“审理案件的最终目的是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纠纷。”臧佳俊说,他曾经办过一起涉及家庭内部矛盾的房产案件,人民陪审员在调解过程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当事人听进去了他的话,案件在调解阶段就解决了”。

  宋康也是其中之一。受家庭影响,他很早就对法律感兴趣,曾自学过相关法律书籍。生活中,他形容自己“性子较真,也敢于斗争”,还曾多次帮助抓获盗窃嫌疑人。在接到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个人意愿征询时,他表示非常乐意承担这份责任。

  宋康参审的第一起案件,就是臧佳俊参与审理的。案件中,一名女子在当事人租赁的居所临时借住时死亡,房东主张该死亡属于非正常死亡,导致房屋大幅贬值,于是起诉租客索要巨额赔偿。臧佳俊回忆,该女子的死亡原因非常特殊,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房东主张的房屋贬值损失应当如何认定。

  当时,宋康结合医学专业知识,就“非正常死亡”的认定标准等问题与合议庭展开深入探讨。他提出,虽然在租赁房屋内发生死亡事件会因个体差异对人的主观心理产生不同影响,而心理因素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产生变化,但实际上房屋本体、使用功能和价值并未受损。

  最终,合议庭采纳了他的意见。

  在臧佳俊看来,这恰恰体现出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实践中主要起到的三方面作用——一是以自身所从事工作领域的专业知识,更好地引导案件审理;二是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在法官的司法专业知识之外,提供普通老百姓的朴素想法,反映社情民意;三是人民陪审员在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后,与法官交流互动,有时能碰撞出新的解决问题的灵感。

  “总之,人民陪审员的参与,会让问题的解决更高效、更公正。”臧佳俊说。

  以医者仁心践行“司法为民”

  作为一名外科医生,宋康的专业作用更体现在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相较于普通案件,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极强,医患双方信息壁垒突出,审理难度更大。

  在这些案件中,宋康凭借深耕临床20余年的经验,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提供医学专业意见,从而将专业的诊疗过程转化为能够用于法律评判的、清晰的事实认定框架。

  在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中,患者先后在甲、乙两家医院就诊,甲医院在患者用药时出现严重错误,将药物用法从“每周一次”错开成“每日一次”。

  之后患者转入乙医院寻求手术治疗,但因检查不符合手术条件便被允许出院,3天后患者发生明显药物不良反应,不幸身亡。

  合议庭评议过程中,法官认为患者的死亡是因为甲医院错开药方而直接导致,应由甲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宋康则从医学诊疗流程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乙医院收治患者后,未能及时识别并纠正甲医院的用药错误,也没有在患者已经存在明显药物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完善风险评估与出院指导,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风险延续——这与医疗机构应有的审慎诊疗义务不符。

  宋康因此认为甲医院确应承担主要责任,但乙医院也应承担必要的次要责任。合议庭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案件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在这名医者的心目中,医学与法律很相似,都高度依赖专业判断,同时又深深扎根于人文关怀。这份兼具专业与温度的认知,也贯穿了他的每一次陪审工作。

  宋康记得,他参与审理的另一起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后发生并发症的案件中,案件双方的争议焦点围绕着患者术后出现的胆管损伤,究竟是难以避免的并发症,还是因术中操作不当所导致。

  面对原、被告双方截然不同的陈述和复杂的病历记录,宋康在庭审的质证环节重点就术后病程记录向双方发问,并在后续的评议中运用医学专业知识,将晦涩的专业术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合议庭讲解了这类手术的常规技术规范和潜在风险。

  他指出,医疗方对患者早期出现的关键体征变化存在观察频次不够、干预不及时等问题,帮助合议庭厘清了诊疗事实的脉络。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医院承担相应责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职业素养,是宋康深耕临床多年的工作底色。在日常工作中,宋康形容自己“有点强迫症”。他习惯于每次手术结束后立即完成手术记录,并于次日自己复核后再正式上传。

  这一习惯也被他带入陪审工作中。他会在开庭之前作好阅卷准备,把要点记下来,做好笔记再参与案件审理;案件审结后,他也会根据裁判文书把案件的裁判理由和结论作好记录,以便于对类案的理解。

  “随着参审经历的增加,我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信息不对称是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一大挑战。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我们的使命是在司法裁判中既融入社情民意,又注入专业判断,让问题的解决更高效、更公正。”宋康说。

  用法治思维为诊疗查缺补漏

  作为在临床一线多年的外科医生,宋康对医疗工作的风险有直观体会。

  “我们上一辈的专家、老师,在我们读书和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就经常跟我们强调‘临床工作如履薄冰’;现在我也感同身受,我和同辈的同事也经常把‘如履薄冰’这个词讲给年轻的学生和同事听。”宋康认为,临床工作的“如履薄冰”,不仅是对医学规律的敬畏,更可以看作是对职业准则、医疗规范和法律底线的坚守。

  “医疗工作的本质是与生命和不确定性打交道。”宋康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解释,现实中没有完全一模一样的病例,也没有绝对万无一失的诊疗方案,面对复杂的病情和个体差异,诊疗决策常在两难中进行。因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强化风险意识,一方面通过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主动预防和化解风险;另一方面要主动做好医患沟通,弥合医患之间的信息差、认知差。

  他发现,很多医疗纠纷案件并非医疗技术失误,而是因为诊疗细节的疏漏、流程规范的缺失、沟通机制的缺位,以及医患双方的期望落差。

  “因此,真诚、细致的医患沟通,既能减少诊疗误解,也能最大程度守护医疗安全。”宋康表示,在参审之余,他也将司法实践中的程序正义、证据规则等法治思维带回本职工作中,提醒自己和同事:严谨规范的诊疗行为,既是对患者最好的保护,也是在复杂环境下对医者自身最好的制度性保护。

  履职不止于参审办案,这名医者对法律有着更深的研究和思考。

  在本职工作中,宋康担任了辖区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迄今依法依规实现了150余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案例。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关注工伤认定、死亡认定等医疗与法律领域交叉问题,还通过裁判文书网对全国各地相关案件的裁判思路做了梳理。

  比如,在工伤认定中,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依据法规可“视同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

  但宋康发现,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果职工在48小时以内脑死亡,相关司法判例存在不同的裁判思路,区别在于是否将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

  “在工伤认定、器官捐献等特定领域,死亡认定不仅需要医学层面的严谨判断,更面临法律层面的规范衔接与价值权衡的现实难题。”宋康研究了裁判文书网上的相关类案,还向法律专业人士请教,尝试将自己的思考撰写成法学论文。

  “人民陪审员工作,可以帮助人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如何在维护法律稳定性与实质正义、在医学事实与法律要件之间,构建法理情相融的救济途径,是我履职之余不断思考的问题。”宋康说。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其濛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6月11日 07版

责任编辑:高秀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