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警示丨10年未交房,受骗人总结马来西亚购房五大陷阱
发稿时间:2026-03-15 19:18:00 作者:宿希强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宿希强)近些年,一家名叫“上海千行置业北京朝阳展览服务分公司”的企业,在北京凯宾斯基饭店长期举办马来西亚房产推介会,一度火热。在上海、广州、杭州等其他城市,上海千行置业同样长期举办马来西亚房产推介会。同时,一段时间以来,“马来西亚购房骗局”“马来西亚买房血亏”等成为网上热点关键词。近日,一位潘先生向记者介绍了其通过上海千行置业在马来西亚购房受骗、维权和报案的经历。潘先生说,警方介绍,虽然不少派出所都接到报案,但推介会主办人没有给购房人留下任何证据,导致立案困难。潘先生在搜集证据过程中,发现千行置业为了规避中马两国法律制裁,精心设计了一系列陷阱,主要反映在五个方面:
一是支付陷阱。付款时,千行置业以规避外汇管制为由,要求购房者将房款汇给千行置业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且支付时不留任何信息。这导致购房者此后维权时,千行置业委托的律师在法庭上对购房人提供的银行汇款凭证予以否认,称与他们无关。
二是合同陷阱。推介马来西亚房产时,千行置业销售顾问介绍合同均是马来西亚官方制定的格式合同,只需填写不同购房人的信息即可,并强调有律师到场介绍条款。但潘先生签合同时不仅并无律师到场,且合同还是全英文版本,不仅看不懂,所签合同也不交付潘先生。潘先生的合同是在付完房款9年后通过委托马来西亚律师才找到。经研究在千行置业代理下所签合同,多处存在陷阱条款。包括:“交房后14天买方才可以提出违约金赔偿诉求”,这导致不交房也永远拿不到违约金,让购房人血本无归;“本协议中所描述的信息是完整、准确且具有决定性的,取代了双方之间此前就此事达成的所有陈述、协议、安排或谅解,无论这些陈述、协议、安排或谅解是通过宣传册、广告 或其他方式口头或书面作出的”,也就导致推介会上所有的宣传、承诺均不算数。且律师介绍,马来西亚法律没有对“霸王条款”合同的约束,合同签字即生效。
三是主体陷阱。推介会的主办公司,是中国境内的“上海千行置业有限公司”,其与马来西亚的“马来西亚搜房网有限公司”实控人均为中国人殷义,但与马来西亚开发商签署销售代理的是“马来西亚搜房网有限公司”。两公司均不与购房人签署代理协议。这导致境内的千行置业很容易能从法律上与购房者脱开干系,逃避中国监管和执法部门的制裁。
四是服务陷阱。千行置业在推介会介绍,马来西亚开发商没有华语销售,并承诺由他们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代办付款、签约、办理产证。正是一条龙服务让购房人不知道如何与开发商联系,发生长期不交房后,千行置业又推卸责任置身事外,让购房人去找开发商。
五是项目陷阱。千行置业在推介会的项目大多是4、5年的期房,销售顾问在推销房产时,往往隐瞒房产项目的实际情况。主要包括:一是未经政府批准“建筑规划图”的项目;二是房产产权属性,马来西亚土地有永久产权和租赁两种类型,导致很多客户花巨款投资“买房”,以为自己是业主,结果却是租户;三是马来西亚房产开发商为项目制,即一个项目设立一个公司,项目公司既有母公司设立的也有挂靠的,推介会只大肆宣传母公司,许多期房项目公司是靠“卖楼花”收钱盖房,极易停工或烂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