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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信用应从“重塑信心”开始

发稿时间:2025-04-15 06:22:00 作者:李超 来源: 中国青年报

  62岁的小店店主通过努力清偿全部债务,无锡基层法院发放全省首张《信用修复证明书》。最近这个新闻火了,以司法创新为诚实债务人重塑信用,这一举措充分展现出司法改革对市场经济的深刻理解与人文关怀。

  我们知道,信用崩塌的本质是信心危机。当债务人深陷债务泥潭时,失去的不仅是经济信用,还有对自身价值的认同与社会联结的信心。无锡法院的信用修复制度,正是通过重塑“诚实而不幸者”的信心,为信用重建注入内生动力。

  这项制度创新直击传统信用惩戒机制的痛点。以往“一刀切”的失信惩戒制度,往往将诚实债务人推向社会边缘。而无锡基层法院的探索,法院保留其面包车、手机等生产资料,看似是执行策略的调整,实则是为债务人保留了“自力更生”的信心火种。当债务人看到法律为生存权留出空间,便有了直面债务的勇气。分期清偿方案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拆解为可触及的目标,让还债从心理重负转变为希望阶梯。这种制度设计,本质上是用“法治确定性”对抗“人生无常性”,让跌倒者重拾站立的勇气。

  信心重建更是社会契约的再确认。当法律以包容姿态接纳“失败者”,传递的是一种“容错不纵恶”的价值导向:社会不会因一次跌倒否定终身价值,但要求以诚实劳动重获尊严。卫云培戒掉烟酒、凌晨贩鸡的坚持,正是信心转化为责任的过程。

  信用修复从不是简单的数据清零,而是以制度善意唤醒人性向善的力量。该制度对民营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我国民营经济贡献了大量城镇就业机会,创业者失败后的债务困境长期制约市场活力。信用修复制度通过构建“容错-修复-重生”的闭环,为创业者提供制度性退出通道。江苏债务人成功免责的数据表明,该制度有效激活了经营主体的二次创业动能,与中央“民营经济大有可为”的战略部署形成政策共振。

  制度创新中体现的司法智慧值得称道。锡山法院建立“诚实而不幸”的认定标准,既要求债务人主动清偿债务,又对其生活消费进行动态监管,更给人信心。这种“放水养鱼”的执行策略,既避免了“竭泽而渔”式执行对小微企业的毁灭性打击,又通过分期清偿保障债权人权益。电子支付时代,法院对债务人账户的精准解封措施,更展现出司法手段与数字经济的高度适配。

  当然,这项改革仍需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要警惕“老赖”利用制度漏洞逃避债务,需建立更完善的诚信评估体系和终身追责机制。建议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对债务人还款能力进行动态评估;建立债务人信用档案,对恶意逃废债行为实施终身信用惩戒。

  李超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5年04月15日 03版

责任编辑:高秀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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