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樊未晨)今天,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6月1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签发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了解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专门规章。《规定》特别提出,为营造生动活泼的教育生态、保护学生活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常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据了解,《规定》共8章、63条,重点围绕“谁来保护”“保护什么”“如何保护”等问题,系统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制度体系。《规定》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五个明确”,即明确学校保护职责、明确专项保护制度、明确学校管理要求、明确保护工作机制、明确支持监督措施。
《规定》提出要明确学校保护职责。《规定》依据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总结归纳了学校应当保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专设一般保护一章予以规定。在各条款中分别规定学校具体职责以及工作要求。其中有很多新的举措,比如,为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减少攀比、避免歧视,缓解应试压力,《规定》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但是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便利家长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
《规定》还明确了保护工作的机制。《规定》构建了完备的工作机制,包括:领导机制和组织机制、教育机制、专业合作机制、民主参与机制、家校沟通机制、强制报告机制、首问负责机制、帮扶救助机制等,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提供有力的支撑。其中强调,学校应当指定一名校领导直接负责学生保护工作,明确具体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并规定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立学生保护专员,努力打造一支专门队伍,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