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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首次明确158个基层病种,“同病同付”方便群众基层就医

发稿时间:2026-09-02 12:45:00 作者:余冰玥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余冰玥)今天,国家医保局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当前基层机构的实际服务能力,着眼未来群众的现实需要,在国家层面首次明确了基层病种,第一批基层病种包括31个DRG(按病组)付费基层病种和127个DIP(按病种分值)付费基层病种。

  国家医保局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新闻发布会现场。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余冰玥/摄

  基层病种是指适宜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相关医疗机构具备承接能力且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以及部分慢性病病种。

  如何用好基层病种政策、更好提供基层病种相关服务?在回答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提问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副司长陈凯表示,基层病种确定以后,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医保将在统筹区域内对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实行“同病同付”,进一步强化医保对基层医疗服务的倾斜和支持,引导患者优先选择在县域和基层就诊,更好地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推动基层病种的落实落地。”陈凯介绍,未来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的服务能力,加强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特色科室建设。

  同时,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对基层的带动帮扶,持续推进牵头医院人员、技术、服务、管理等资源下沉基层。“目前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已长期下沉,派驻了7万余名医务人员在基层提供服务。让更多病种在基层得到解决,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陈凯说。

  “各地要参考国家公布的基层病种,结合当地医疗资源布局、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合理确定本地的基层病种。”陈凯说。

责任编辑:孙佳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