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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上头电子烟”已成为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的主要载体

发稿时间:2026-06-25 11:56:00 作者:刘言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2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刘言)当前,未成年人药物滥用问题呈现复杂性、隐蔽性和次生危害严重等特征,已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卫生和社会治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防范未成年人药物滥用的工作情况。最高法刑五庭庭长刘为波介绍,涉麻精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新型毒品案件呈增长态势,依托咪酯超过海洛因,成为第二位滥用严重的毒品。青少年成为新型毒品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主要群体,犯罪主体年轻化、滥用人群低龄化趋势明显。

发布会现场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摄

  刘为波介绍,相关案件中,涉案药物种类繁多、形态各异,且紧跟列管目录不断翻新,既有国内医疗机构、药店流出及从境外走私的各种麻精药品,也有新列管的美托咪酯、异丙帕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有的被伪装成奶茶、巧克力、电子烟等各类日用品,有的则包装成有减肥、提神、助性等功效甚至暗示可用于迷奸的药物。当前已发现的滥用物质多达数十种,但滥用情况相对集中。根据有关司法统计,当前无医疗用途的麻精药品中,“上头电子烟”类案件占比较大,“上头电子烟”已成为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的主要载体。

  刘为波表示,未成年人涉毒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作为“消费”群体,因好奇心强、追求刺激、攀比炫酷、跟风从众等心理沾染毒品,形成瘾癖,并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毒品吸食。二是作为犯罪对象,被引诱、教唆、欺骗甚至被强迫吸毒,沦为受害者。三是作为犯罪主体,被不法分子利用、教唆参与毒品犯罪,成为不法分子实施毒品犯罪的“马仔”和工具。

  “一些未成年人从受害者发展为吸毒者,进而为获取毒品等不法目的走上犯罪道路,甚至又纠集身边的未成年人参与作案或者作为自己的犯罪对象。”刘为波说。

  值得关注的是,相关案件引发的次生危害严重。刘为波介绍,犯罪分子利用麻精药品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的麻醉、镇静作用实施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未成年被告人为获取吸毒资金,实施抢劫、盗窃等侵财类犯罪。还有的未成年人吸食“笑气”等成瘾性物质后神志不清或行为失控,不仅个人身心健康受损,还危害公共安全。

责任编辑:孙佳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