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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严查网络货运“开票乱象” 今年开票金额明显下降

发稿时间:2026-06-22 17:16:00 作者:张均斌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均斌

  当前,全国“开票经济”专项整治持续深化,税务部门最新的数据显示,开票乱象“重灾区”的网络货运成为重点整治领域之一,目前成效已显。

  今年1-4月,全国道路货运服务等行业开票金额同比下降5.9%,降幅较去年全年扩大4.6个百分点。

  “开票经济”是当前部分地区违规招商引资和“内卷式”竞争比较突出的表现形式。较为典型的情况是,一些地方通过违规实施与税收挂钩的财政返还等方式,招引仅从事开票业务的各类平台或“空壳企业”到本地落户,以及一些企业出于做大业绩、获取融资等目的,通过关联企业之间“循环开票”“相互开票”,人为做大销售收入,给当地GDP注水,造成“数字繁荣”假象。

  这类行为具有的鲜明特征是:轻资产、多空壳、用票频、链条长、返税高。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组织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道路货运服务六类行业中,这种现象尤为集中。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崛起本是一场提升物流效率、降低运输成本的产业变革。然而,在行业快速扩张过程中,因其轻资产、流水大、用票频繁且税源高度集中的特点,成为一些地方违规招商引资的“重灾区”,严重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分平台企业也逐步偏离“承运”初心,异化为虚开发票、套取补贴的“开票工具”,成为扰乱市场秩序的隐患。

  为此,2024年起,税务总局开始在部分省局开展网络货运行业管理试点,探索规范网络货运行业税收秩序,并在全国范围内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空转走单”“循环开票”“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今年1月,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从平台资质、主体责任、数据监管等多维度明确规则,进一步强化监管。

  2025年12月,陕西网络货运平台运是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发票案件被曝光,成为首例曝光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该企业通过伪造运营的“真实性”,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收取“开票费”。公安机关抓获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379户下游受票企业被移送查处。

  记者注意到,多地税务部门采取多种手段对网络货运行业开展合规监管。在安徽,依托“安徽省网络货运服务平台”,对平台企业上报运单实行100%全量核验。该平台已在全省7个地市(20个区县)完成部署,累计接入173家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天津、江西等地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涉税风险识别。今年前5月,江西全省96户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累计开票11.8亿元,同比下降六成以上。

  数字“瘦身”的背后,是泡沫被挤掉的真实写照。那些靠“开票经济”存活的劣质平台,正加速被清出市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翟继光表示:“法治不是企业的‘紧箍咒’,而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防护栏’。”他指出,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一旦涉及虚开发票,不仅面临税务行政处罚,更可能触发刑事追责——从行政罚款到刑事责任,每个违法环节都将产生不可逆的法律后果。“在税收监管日益穿透、执法尺度持续统一的当下,守住法律底线是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翟继光说。

  此前,一些地方以财政奖励、税收返还等方式招揽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入驻,既扰乱税收征管秩序,也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2024年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明确,地方政府不得再通过税收返还等变相方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随着建立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落地,这一路径正在被全面“封堵”。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认为,随着《条例》的落地生根,地方财政政策的统一性正在重塑,这是网络货运行业从“畸形依赖”走向“自我造血”的关键转型期。他建议,地方政府应从“拼政策”“搞返税”转向“优环境”“强产业”,引导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科学发展,挤掉虚开发票的“水分”,让统计数据真实反映行业实际。

  行业中曾有声音建议,出台“征3抵9”、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此,翟继光表示,这类建议不符合增值税“征扣一致”的基本原理,容易催生新的政策套利风险。

  他表示,如果形成新的“政策洼地”,将导致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与线下物流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平台可能利用优惠压低运价,挤压货车司机和中小物流企业的生存空间,加重行业内卷与经营失序,扰乱经济税收秩序。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22日电

责任编辑:刘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