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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亩200元连交15年,惠农工程岂能让农民不明不白负债

发稿时间:2026-06-16 19:29: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日前,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部分村庄在推进农田建设项目过程中,向玉米制种农户摊派收取建设费,每年每亩200元,要连续扣款15年。多位村民反映,平田整地前,镇里和村里曾明确说这是国家投资项目,不需要农民负担费用;可土地平整之后,相关费用却开始从玉米制种款里扣除。扣款名义也几经变化,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扣款”,到“高标准农田扣款”,再到“高标准农田还本付息”。总之,需要农户逐年埋单。

  事件曝光后,甘肃省农业农村厅随即介入调查,发现当地在推进玉米制种基地建设过程中,涉嫌假借高标准农田项目名义,强行向农户摊派费用,表示将督促张掖市和临泽县尽快拿出整改方案,迅速开展整改。张掖市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表示将严肃追责问责。

  按理说,平田整地、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件利农惠农的好事。然而,再好的项目,也不能以牺牲农民合法权益为代价,更不能成为向农民摊派收费的借口。每亩200元、连交15年,累计下来每亩就是3000元左右。对许多靠地吃饭的农户来说,这绝不是一笔可以轻描淡写的“小钱”。

  对于这笔费用的性质,当地的解释是,相关项目原本计划通过土地流转和公司化经营来偿还贷款,但后来农户不同意流转土地,最初的运营模式落了空,于是由农户承担一部分贷款本息。然而,这个解释并不能为当地的做法辩护。既然项目还款依赖土地流转和企业经营,为何当地在相关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非要先行贷款、先行建设?如果初始项目规划中的还款路径走不通,当地有关部门和企业就该担起责任,而非随意把贷款分摊到对项目没有决定权的农户头上。

  农民不该成为地方融资风险的兜底者。一个项目要不要上,钱怎么筹,收益怎么分配,这些问题都应该在前期商量清楚。报道提到,相关文件并未显示要用银行贷款进行农田建设项目,部分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时间还晚于贷款合同。农户在多大程度上知情?是否真实同意承担贷款本息?扣款依据是否合法合规?这些问题都必须查清楚。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重要的惠农工程,其目的在于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试想,如果打着相关旗号的项目一落地,就伴随着不明不白的扣款,甚至让农民背上长达15年的“建设债”,他们又会怎样看待相关政策?久而久之,当地农民听到“惠农工程”,首先想到的可能不是受益,而是“会不会又要交钱”。这种信任损失,远大于具体项目的贷款金额。

  面对记者采访,临泽县有官员表示:“谁受益谁出资,每年高标准农田补贴资金有限,差额这一部分由群众补上”。问题在于,农民从公共工程中受益,并不意味着其负有必须付费的义务。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提升项目,往往兼具公共属性和产业属性,不能仅仅视为农民自己的事。更何况,如果真把这当作农民自己的事,那农民又怎么能在并未充分知情、自愿参与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就背上债务呢?

  当前,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已经明确了此事的违规性质,当地有关部门还应认真纠错,该退还的费用必须退还,该取消的扣款要坚决取消。更重要的是,要尊重农民的知情权,把相关整地项目的决策链条、资金流向、贷款用途都公示出来。村集体、平台公司、基层政府在其中分别承担什么责任,也都不能含糊过去。

  农田建设的目的是让农民受益。对地方主政者而言,只有把农民利益放在前面,尊重农民的知情权与决策权,才能把惠农政策充分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