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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出台:学生1人1桌1椅,有靠背

发稿时间:2026-05-22 13:12: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2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杨洁)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部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以下简称《底线要求》),全面加强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教育教学需要和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底线要求》提出,学生1人1桌1椅,座椅有靠背;寄宿制学校设置食堂;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通风良好,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上铺安装防护栏;学校实施封闭管理,校门口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和防冲撞设施,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等。

  《底线要求》在2014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基础上进行了迭代升级,从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建设、生活硬件配备、教学设施装备、教职工配备五方面,明确提出了新的20条底线要求。这是全国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必须要达到的“底线标准”,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各地需结合实际,在底线要求基础上提高省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并持续推动学校达标建设。

  《底线要求》不仅聚焦硬件标准配置,更突出“五育并举”导向,重点强化了心理健康、美育、体育等方面的教学设施配备和师资保障要求。如设置学生心理辅导室;设置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备相关教学器材,满足教学需要;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配备(含租赁借用)满足开足体育课时和田径及球类活动开展要求(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至少1种)等内容。

  四部门明确,教育部门要对照《底线要求》逐校逐条梳理基本办学条件缺口和相关审批手续完备情况,结合学龄人口变化和省定办学条件标准等,开展工作调度和持续跟踪问效,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中小学校全部达到《底线要求》。

  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支持符合要求的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统筹用好相关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优先支持改善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优先支持中小学校校舍建设、加固等审批和验收。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底线要求》落实情况纳入督导范围,强化结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

责任编辑: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