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无效专利、“沉睡专利” 《关于促进首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发布
发稿时间:2026-04-03 13:06:00 作者:杨洁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杨洁)今天,记者在《关于促进首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破除障碍、创新机制、激发活力,让更多高校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一线,将首都高校的科研优势更充分地转化为京津冀产业的创新优势和发展动能,《关于促进首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发布。

《关于促进首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首都之窗记者李磊/摄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张耀天介绍,《若干措施》共设5大板块、18条举措。其中值得关注的是,为从源头提升专利质量,遏制无效专利、“沉睡专利”,文件针对高校科研与产业需求“两张皮”依然存在的问题,将依托首都高校重点产业产教联盟构建“企业出题、高校答题、市场阅卷”的闭环生态,通过校企联合基金、“揭榜挂帅”等方式,引导高校直面企业的真问题,将校企共有专利视为已转化成果,进一步提升校企联合科研攻关的动力。同时,改革校内评价导向,明确要求高校不得将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数量纳入人才评价、职称评定、聘期及年度考核,转而建立专利申请前产业化评估和年度盘点机制。
此外,文件强调,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重点推广“先赋权后行权”模式。具体来说,经学校简要评估指导后,“赋权”科研人员先行使用职务成果创办企业,快速进入市场化验证进程,待企业发展成熟后,再按约定办理入股、转让等行权手续。落实职务成果单列管理,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所形成的股权保值增值进行整体性监测。
文件明确,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明确成果作价投资不低于70%的股权奖励给成果完成团队,同时鼓励高校通过约定收益、长期分红、股权回购等方式,实现成果转化的长期价值和未来价值。支持高校对教师使用职务科技成果创办的企业进行合规性梳理,通过成本补偿、捐赠、作价入股等方式纳入学校管理体系。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高校相关管理人员尽职免责的具体类型和认定的具体流程,进一步减少决策中的后顾之忧。
此外,为让成果“畅转化”,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缺乏体系化、组织化、专业化平台的问题,在教育部指导下,高标准建设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海淀区聚焦人工智能、房山区聚焦绿色能源,提供从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场景促进到产业孵化的全链条服务。同时建立“一高校一团队、一院系一小组、一教授一专员”的工作机制。通过市区联动和“拨投结合”设立概念验证资金和专项投资基金,突出“投早、投小、首投”。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特点开展“贷款+股权直投”、认股权贷款、“见投即贷”等业务。
为让成果“快转化”,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队伍规模、保障、激励不足等问题,文件进一步健全高校科研人员在岗、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机制,明确转化实绩要纳入考核。同时,推动高校健全“转化专业技术职称”专门序列,为技术转移人才畅通职业发展道路。建设北京科技商学院,实施项目制、实战化培养,在成果转化的真实项目中培养复合型的技术转移人才,实现成果和人才的双重转化。打造“京彩大创”等创新创业品牌,着重支持高校学生携导师团队科研成果参赛、转化或创办企业;鼓励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相关规定,将转化效益好的师生共创项目,视为授予学位的实践成果。
文件明确,推动首都各高校建立主要领导牵头、科研和成果转化工作,由同一位校领导统筹的高校内部工作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教育两委对高校的相关考核评价,将落地京津冀的成果转化成效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形成“成效挂钩资源”的动态配置机制。依托市级各产业专班建立产教对接机制,通过实体化机构推动校企联合技术研发、实训平台建设、人才互聘交流等常态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