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以下能不能用社交媒体?专家解读国内首个《青少年网络社交指引手册》
发稿时间:2026-03-19 21:14:00 作者:王璟瑄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璟瑄
16岁以下的青少年能不能使用社交媒体?今年全国两会,这个话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有代表委员建议立法禁止16岁以下青少年使用社交媒体,也有代表委员觉得青少年网络沉迷问题“宜疏不宜堵”。
面对人工智能时代给青少年网络保护带来的诸多挑战,学界和企业正在快速响应。3月17日,北京师范大学与小红书共同发布《青少年网络社交指引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来自教育界、法律界等领域的多位专家围绕青少年网络社交的现状、风险与保护路径展开深入研讨。
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康震指出,当前生成式AI、大模型等新技术深度融入青少年的生活、社交与认知发展,青少年在享受技术带来的视野拓展、个性化学习等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未成年人社交平台使用率高达81.75%,呈现出新闻资讯、社交与娱乐深度融合的复合型使用特征。”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研究中心主任方增泉介绍,青少年使用社交媒体的时长分化明显,55.38%的未成年人日均上网不足1小时,但也有5.21%日均上网超5小时,2.6%的“超长待机”用户日均使用时长超过8小时。值得关注的是,未成年人网络成瘾呈现橄榄形分布,重度沉迷比例为6%,中度沉迷达33%,轻度沉迷占53%,仅有8%的青少年未出现网络成瘾迹象。
青少年网络社交行为的背后,是复杂的心理需求与社会动因。在方增泉看来,自我认同、社交补偿、情感表达、及时反馈和圈层归属构成了青少年网络行为的核心驱动力,而父母的素质素养、教育方式和亲密关系都会影响青少年网络社交的选择。
伴随社交媒体高频使用而来的,是青少年面临的多重网络风险。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注意到,《手册》中研判了七大核心风险:网络沉迷与时间管理失衡、身心健康受损、网络欺凌、隐私与数据安全泄露、非理性消费与经济损失、价值观与认知发展偏差、现实社交能力退化。
“青少年网络社交纠纷呈现低龄化、隐蔽性特点。”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副庭长经雯洁分享了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最小的涉案儿童仅4岁,游戏打赏和充值的最高案例金额已达600余万元,平均值为8万元。
经雯洁还提到,青少年在网络空间中可能是受害者,也可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实施者,而网络信息的易删除、易篡改特性,使得当事人举证困难,进一步加大了维权难度。
《手册》中列举了近年来国际上的青少年使用社交媒体政策。去年12月10日,澳大利亚针对16岁以下人群的社交媒体禁令正式生效,这是世界上第一例通过立法实施此类社交媒体最低年龄限制的举措。
《手册》也提出,青少年网络社交治理不存在单一模板,最终需要结合本国实际,在立法强制、技术赋能、行业责任、教育提升和家庭监护等多个维度上,探索最适合的综合治理方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卜卫深耕青少年研究三十余年,她认为青少年是数字时代的权利主体,而非单纯的保护对象,“赋权是核心原则,我们要让他们成为具有数字素养的现代社会公民,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信息促进自身发展”。
“数字化发展已进入颠覆性创新阶段,一味隔离技术既不现实也不科学。”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陈昌凤提出,应该鼓励未成年人合理使用新技术、新媒介,“让他们在体验中获得成长,同时自己发现问题,这比单纯说教更有效”。
在防范青少年网络使用风险的探索中,“家校社协同赋能”构成了保护体系的关键支撑。
“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必须在社会关系中成长和发展,我们不能一刀切,要帮助孩子学会在网络环境中认识自己、认识他人、认识社会,这是成长的重要一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何玲建议家长在孩子首次注册社交媒体时就共同约定规则,通过细节管理防微杜渐,同时赋予孩子使用权利、培养数字素养、树立正确价值观。
北京交通大学附属中学通过开设“好父母加油站”指导家长掌握设备管理技能,在初一、高一新生家长会倡导建立家庭手机使用公约。“这个公约不仅对孩子,也把家长作为家庭成员一起限制,这样孩子就会感受到公平,也更容易坚持下去。”该校德育副校长苏曲光介绍,学校还将网络素养教育融入全学科教学,通过德育活动强化价值观引领。
对于网络平台企业,《手册》提到“将保护嵌入产品设计与运营全流程”,在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模式”的基础上,净化内容生态,在推荐中优先考虑身心健康因素,同时规范算法应用,严守数据安全。
“以前算法推荐的逻辑是以流量为主,‘哪个吸引眼球就推哪个’,现在我们应该以成长为主,‘哪个对孩子有益才推哪个’。”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孙宏艳在青少年网络使用的议题上一直倡导“保护和发展,两条腿都要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