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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履职故事|全国人大代表龚绪龙:为“第四国土”谋一部法律

发稿时间:2026-03-01 21:24:00 作者:赵晨霖 邹竣麒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赵晨霖 邹竣麒 记者 惠滢

  “人们喜欢仰望星空,是否想过脚下的世界什么样?”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地质科技与成果处处长龚绪龙以这句诗意的话,道出自己对地下空间的持续关注。

  这名80后地质专家连续三年为藏在地下的“第四国土”建言。去年全国两会,他的建议直指地下空间的法律空白处。

  龚绪龙十余次前往常州市金坛区调研,跑得越多,问题看得越清。

  金坛的地下藏着“聚宝盆”,这里盐矿资源丰富,采盐遗留下的一个个盐穴成了“储气、储能、储氢”的“能源粮仓”,既安全环保又经济高效。金坛储气库于2006年建成投产,被誉为“中国盐穴储气第一库”,承担着长三角地区季节调峰与应急供气双重职能。

  随着中国能源加速转型,金坛的“气粮仓”要扩容,却遇到了难绕开的结:围绕盐穴地下空间,采矿企业想依靠采矿权获得收益,地方政府想凭“所有权人代表”的身份分享收益,村集体则因“影响既有权益”需获得补偿;各方诉求都合情合理,但无“法”可依。

  “金坛的盐穴位于集体农用地下方,按照现有法律,只能在国有建设用地下分层设置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龚绪龙解释道,“集体农用地下方的空间到底归谁?谁能开发,谁能受益?争议之下,企业不敢投、政府不好管”。

  龚绪龙早在2024年就向自然资源部提交建议,呼吁开展盐穴等特殊地下空间利用的立法研究,不到两周便获答复,为地方试点提供了指导。在龚绪龙的参与下,常州市启动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试点。

  2025年1月,《常州市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明确盐穴这一自然资源要素可设立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年,常州率先完成全国首批3口盐穴建设用地确权颁证,释放82万立方米地下空间资源,这项“全国首创”填补了国内制度空白,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服务国家能源安全。

龚绪龙在基层调研。受访者供图

  地方先行先试,试出了企业、政府、老百姓都认可的成果。这让龚绪龙思考:“事情做成了,各方也下了大功夫,如何将可复制的‘常州样本’推广到全国,让其他城市少走弯路呢?”他认为,作为不可再生的战略性资源,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通过立法明确地下空间的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分配机制,才能为市场化配置提供法律保障。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龚绪龙提交了关于尽快启动地下空间法立法前期工作的建议。他强调,关键是要明确地下空间的资源属性,解决多种权属的协同问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国家层面统一制定一部地下空间法,可以从根本上理顺利益关系,打消各方后顾之忧。

  这份建议得到了多部门的高度重视,龚绪龙说:“相关政府工作人员称这份建议提得恰逢其时,他们正会同科学家、法律界人士筹备地下空间的立法工作。”龚绪龙还透露,自然资源部向他征求意见,计划在“十五五”期间推动设立深部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将其作为部里的重点工作纳入正在编制的“十五五”规划。

  今年年初,一个令龚绪龙振奋的消息传来——“江苏省新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已被列为省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调研项目。“这意味着,经过实践检验的试点经验已逐步转化为法规条文,最终可以推动全国性法律的出台。”龚绪龙期待地下空间法能够早日问世,为深地开发筑牢法治根基,确保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有法可依、权属清晰。

  回望三年履职路,龚绪龙针对“地下空间”的建议步步深入:2023年呼吁探明城市地下空间家底,当年建议与次年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形成呼应;2024年聚焦盐穴等特殊地下空间确权,推动地方试点落地;2025年,他从国家立法层面总结经验,建言献策。每一年都有新进展、新收获。

  今年全国两会,龚绪龙继续操心“脚下的世界”。他将关注如何破除地下空间资源管理的制度障碍,服务城市更新,打造智慧城市。“科幻片里的地下世界,说不定哪天真会到来。”龚绪龙说,还有很多问题值得年轻人去探索、去较真,为这片难以看见的国土立规矩、挖潜力。

龚绪龙。受访者供图

责任编辑:杨逸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