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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点名胖东来诉“柴怼怼”案:依法规制网络“黑嘴” 保护企业权益

发稿时间:2026-02-04 14:15:00 作者:刘言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刘言)在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督察局局长廖向阳在介绍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时提到,法院依法惩治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敲诈勒索、造谣抹黑、恶意诋毁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等案件,积极保护相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该案也入选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参考案例。

  发布会现场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摄

  案情显示,2025年3月起,柴某前借助温某国实名注册的抖音账号“柴怼怼”在网络社交媒体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多个平台,不断发布涉及胖东来盈利模式、产品质量、企业商誉、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来个人名誉的视频,恶意抹黑诋毁,并借机吸粉引流带货。

  “柴怼怼”多次在视频中发表指向于某来的虚假负面言论,对其实施侮辱、谩骂、诽谤行为。针对“柴怼怼”不当言论,于某来亦通过网络账号发声回应,双方论战即刻冲上热搜。

  2025年4月25日,许昌胖东来公司、于某来以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为由向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柴某前、温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武汉某柴氏珠宝有限公司、温某国等四被告删除侵权视频、书面致歉并在视频账号发布、赔偿各项损失600万元。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构成侵权,判决四被告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视频、发布致歉声明并在视频账号发布,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60万元。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案一审判决生效。

  近年来,一些针对企业和企业创始人的网络谣言不断出现。发布者超出法律容忍度和正当商业评价的范畴,通过制造话题、炒作热点、吸引流量并从中获利,成为企业“维权之痛、承压之重、发展之困”。

  最高法在发布该参考案例时指出,本案是依法规制网络“黑嘴”恶意诋毁抹黑企业商誉和企业家个人尊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本案中,人民法院坚持“网络环境也是营商环境”的理念,既厘清舆论监督与恶意侵权、正当批评与商业诋毁的界限,判令责任主体承担商业诋毁、名誉侵权责任,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又聚焦网络侵权形态,向自媒体平台发送行为保全禁令,压实网络平台谣言治理责任,取得了“网络黑嘴必规制、侵权损害需担责、企业商誉受保护”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纪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