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6月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工作情况通报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于静在会上介绍,北京检察机关亮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厉打击和惩罚性赔偿并举的高压态势。
于静指出,如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某等六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违法行为人为非法牟利,在未取得消纳资质的情况下,组织他人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对土壤生态环境及地上植被造成严重破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惩罚性赔偿适用进行充分论证,在刑事打击、赔偿生态环境损失的同时,要求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形成有效震慑作用。(李佳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