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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不再审核房产购买资格,不限制购买套数

发稿时间:2024-04-28 13:58:00 作者:刘胤衡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成都4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记者 王鑫昕)今天,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从4月29日起,成都市商品住房项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选房,由企业自主销售;全市范围内住房交易不再审核户籍、社保等购房条件,不再限制购买套数。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再实施公证摇号,一方面可以提高群众的购房便利度,不再需要购房资格预审码;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商品住房销售效率,缩短从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到购房人网签备案的时间周期。

  同时,对于市场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项目,为确保销售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经属地政府研判后,鼓励企业采用公证机构全程参与的公开摇号方式进行销售,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严肃予以查处。

  《通知》支持车位与住宅同步销售。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有利于进一步便利住宅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位销售管理,能够更好地满足购房人在购买商品住房时同步购买机动车停车位的需求。

  在促进供需平衡方面,《通知》提出统筹推进“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根据人口变化确定住房需求。深化实施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红、橙、绿”三色管理机制,对存量规模较大、房屋销售周期较长的“红““橙”区域,适当减少用地供应,促进区域供需平衡。推动商业办公用房市场良性循环,鼓励市、区国有企业通过租购闲置商办用房作为办公、公共服务及产业使用;鼓励市场主体将自有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场主体可向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经属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项目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并可享受税收优惠、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一系列配套政策。

责任编辑:任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