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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金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稿时间:2024-03-18 10:01:00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中国青年网

  记者今天(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金柱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金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金柱,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金柱利用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榆林市代市长、市长、榆林市委书记,陕西省副省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原标题: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金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杨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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