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地产开发协会29日发布消息称,11月28日,在武汉市房地产开发协会的倡议之下,武汉市的8个在售楼盘:城投 武汉印、天创 长江云栖风华、武汉城建 天樾、城投 融创国博城、国铁城投国樾滨江、城投联投 江南岸、城投联投 誉江南、城投 墨北璟苑,自愿参加“30天无理由退房”活动,并承诺:今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之间,正常认购并签署《30天无理由退房协议》的购房人,自认购之日起30日内可享受无理由退房服务1次。购房人提交无理由退房申请及相关资料后,由开发企业在约定时间内据实退还购房人己付的全部款项,且不收取任何违约金(具体时间在《30天无理由退房协议》中明确,需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注销手续的,时间可适当延长)。
据悉,这一承诺,是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部分诚信经营的名企名盘自愿做出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购房人的权益,增强购房信心。在此之前,退房难、退定金难,是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纠纷中的一个常见问题。购房者交定金之后,如果因为资金筹集不到位、亲人突发重大疾病等各种情况放弃购买,开发商对定金要么不退,要么也要扣一定的违约金。而且,开发商即使答应退定金,退钱的时间也往往很漫长,时间需要3个月甚至更长。
武汉市此次推出的部分在售楼盘“30天无理由退房”,实际上相当于为购房设置了一个“冷静期”,在冷静期内,购房者有时间充分考虑房子是否值得购买;在冷静期内,购房者还可以理性衡量自己的收入和支出,是否有能力还月供,避免“断供”情况的发生;在冷静期内,购房者还可以有一定的时间对开发商的品牌、信誉、房子的质量做出考察,这样购房者在冷静期后买房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也避免了因为冲动消费而造成的损失。
“如果开发商有明确的30天无理由退房的承诺,相当于给了购房者无条件退还全部款项的保障。”湖北省万泽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周静雯解释道:“因为合同签署后,如果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不想买房了,一般来说,房企有权不退定金。但是,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类似‘30天无理由退房’必须是书面的,必须加盖开发商的公章,而且一定要看清楚上面是否真的是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