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下午17时许,一场原本平常的工作会议在广汉市公安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但会议刚进行五分钟,广汉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便径直步入会场,打断了这场会议。在全场震惊中,他们来到金雁派出所时任所长周飞鹰面前,宣读了立案调查决定。
面对诱惑
他从人民警察到腐败分子
据清廉德阳2022年通报,广汉市纪委监委对广汉市公安局金雁派出所原所长、二级警长,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原党工委委员周飞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飞鹰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弄虚作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周飞鹰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广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广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飞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廉洁四川披露,面对各种诱惑,周飞鹰从“眼红手痒”到心理失衡,贪腐的胆子也越来越大。此时,一些通过非法盗采砂石,坐拥巨额利润的老板开始找上门来。
在经商谋利,以权谋私的双重诱惑下,周飞鹰沉浸在腐败的漩涡中越陷越深。他长袖善舞,经常与其他两名公安队伍里的干部一起喝茶、打麻将,聊“生意经”。渐渐地,臭味相投的三人形成了一个腐败“共同体”。
被判10年6个月
他忏悔:“曾经是逮人的,现在被人逮”
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2年,周飞鹰在担任广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金雁派出所所长、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党工委委员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21人所送现金共计435.5万元,其个人实得309.5万元。
对党员干部来说,“清廉”是一道“必答题”,而周飞鹰却没能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落马后,有着缉毒大队工作经历的周飞鹰将收受贿赂比作了“毒品”,让他一旦沾食,便沉浸在虚幻的快乐中无法自拔。
2023年4月13日,广汉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飞鹰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其他两名涉案公职人员,同样受到了纪法的严厉审判。
面对镜头,周飞鹰忏悔:
“曾经是逮人的,现在被人逮”
“收的时候、用的时候
觉得好轻松、好快乐
最后付出的会痛苦很多倍”
以此为鉴,党员干部要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将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