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烨捷
上海“套路应聘”诈骗案又有新进展。
继上月初,上海浦东警方侦破上海全市首例“套路应聘”诈骗案,团伙5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后,5月9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批捕。
2022年,中国青年报刊发的《“求职者黑名单”流传 沪多家中小微企业疑落陷阱》的报道中指出,一份由用人单位HR和企业负责人组建微信群拟定的“求职者黑名单”在企业间流传,这些进入“黑名单”的求职者,存在伪造履历、旷工、聘请演员假冒“投资人”骗取企业信任等嫌疑,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多方关注。
“这些人声称能为公司带来多少多少投资。但实际上,我们发现他们同时在多家企业任职,有的还伪造学历、工作经历等,啥业务也拉不到,却在一个月里同时赚取多家公司支付的底薪。”上海一家影业公司负责人李达(化名)告诉记者,当时自己收集到的有相似情况的企业40多家。实际上,从2020年开始,就陆续有企业遇到这种问题。
这些“职场老手”通常应聘的岗位为不用坐班的融资经理岗,即为企业的各种项目找到合适的投资。以李达公司为例,他提供的工作岗位不需要每天到公司打卡上班,只需要按时完成公司业绩要求即可,试用期为3个月,每月税前底薪8000元,如有投资入账则再按约定从投资款中获取提成。
记者了解到,除几家影业公司外,还有多家资产管理公司也使用了这种类似“合作”的方式聘请融资经理,有些企业签订了正式合同,为这些员工缴纳社保,有些企业则采用了与李达一样的做法——不交社保,但发工资。
3个多月后,李达发现自己招聘的12名融资经理带来的10名投资人,无一例外都在要打款时出了各种各样的岔子。还有一家游戏公司的HR通过李达此前使用的招聘平台私信联系上李达,对方在不知道李达到底招聘了哪些人的情况下,给出了一份“黑名单”,询问李达是否招聘过这些人,是否愿意一同维权。
出乎李达意料的是,其招聘的12名员工均在“黑名单”上。这12人中有4人同时在其他公司任职类似岗位,再与其他公司一对比,发现这些融资经理带回公司的投资人也与其他公司遇到的投资人能对上号。
今年1月,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负责人在浦东报案。这名创业者称,自己于去年10月招聘入职了8名新员工,3个月后因没有达到业绩要求而将8人辞退,却偶然发现这8名员工不仅在自己公司工作,期间还同时在其他公司入职领取底薪,感觉被骗遂报案。
经上海警方调查,前述8人实际上仅进行了“自我包装”,存在用虚假学历履历、虚构优质客户名单等进行求职的欺诈行为。事实上,8人中没有一人有过大型企业的从业经历。
不仅如此,警方还发现上述8人在短时间内,先后在金融、装修、科技咨询等行业企业中应聘销售、企业融资等岗位,如法炮制骗取企业薪资。随后警方顺藤摸瓜,抓出了一个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曹某某为首的“职业骗底薪”犯罪团伙,共计53人,初步查证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
5月9日,又一名所谓的“金融精英”杨某在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被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杨某在17年前来到上海做服装销售,后来自学考了证券从业资格证,转行到金融机构做销售。原本一个动人的“励志故事”,却在她的一次次选择下逐渐演变成了“犯罪故事”。
因为有过金融机构销售的经历和兼职的经验,加上近几年贷款投资失败,杨某开始琢磨怎样才能“来钱更快”。她找到了中小微企业招聘销售的漏洞,想到去多家公司面试入职骗取底薪的计谋。
杨某瞅准的都是入职审核比较宽松的小型金融、科技、咨询企业,以及工作管理容易有疏漏的销售类岗位。
销售类岗位本身对学历要求不高,哪怕她只有成人自考大专学历也能踏进门槛;工资结构分为底薪和提成,哪怕零业绩也可以拿底薪;工作基本不用打卡或者坐班,便于她同时入职多家企业骗薪。甚至,杨某还加入了一个骗薪小圈子,大家发现有比较好骗的“大冤种”公司,会互相推荐,组团去“吸血”。
杨某的应聘“套路”,更是练得“炉火纯青”。去应聘面试之前,她会先准备好一整套伪造的资料,内容包含漂亮的简历、离职证明、花钱请人制作的高薪银行流水。这些资料,无一不彰显着杨某“闪闪发光的从业经历”。
她吹嘘自己是销售总监、销售冠军,月销量300万元,手上捏着一大把优质高净值客户,轻轻松松就能给公司带来大量营收。企业还以为自己捡到了宝,“心甘情愿”许诺高额底薪,就此踏进了杨某的骗薪圈套。
杨某入职后采取了能混就混、能拖则拖的“策略”,网上工作日志按照模板随便填:如上午去闵行拜访客户“张先生”,下午去浦东拜访客户“李阿姨”,实际上,她要么在享受生活,要么在“套路应聘”下一家。
零业绩时间太久企业HR曾找她谈话,她就花点小钱找来阿姨、爷叔扮演自己的高净值客户,到公司表现出对理财产品很感兴趣的样子,但是需要回家再考虑考虑,这一考虑就没了下文。大多数情况下,不出半年,她就被辞退或者主动离职,拿着骗到手的底薪再去下一家企业应聘。
后来,上海市静安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后于4月4日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起初,杨某自称就是“正常上班工作”。但在被骗公司负责人提供的证言和书证、受雇阿姨徐某某、孟某某(均另案处理)的供述等证据面前,她最终承认了自己骗薪的事实:“我做不了业绩,本身文化水平低,只能想办法骗个底薪。入职的时候,就没打算为这些公司工作。这些公司都是我研究过的,不需要坐班、不需要打卡。”
经上海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审查,2020年1月起,杨某为骗取薪资,通过伪造简历、个人银行流水、离职证明和社保记录,捏造从业经历和客户资源,骗得多家企业与其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在不开展工作的情况下,骗取企业钱款数万元,已达诈骗罪入罪标准,尚有多处诈骗事实在进一步查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