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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自曝11年前遭性侵 公道要在真相中寻找

发稿时间:2023-05-12 06:13: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马青 中国青年网

  据上游新闻等媒体报道,5月9日晚,一名女子公开举报郑州大学教授王某某,称自己在11年前遭王某某PUA长达两年半,遭侵犯致怀孕后被其带去医院打胎。举报信发出12小时内,郑州大学回应称,已开展调查,暂停涉事老师的教学活动。被隔空“指控”的郑大教授王某某承认两人有不正当关系,但否认了性侵和PUA。

  学校的回应是迅速的,暂停教学并接受调查,也是正确的应对态度,不急于表态,也不急于撇清。同理,舆论也先别急着站队,认真调查、还原真相是公平公正处理的前提。

  这名女子在微博发文说,自己在11年前遭王某某精神控制长达两年半,之前没敢提起此事,是因为她一直忌惮王某某的势力,害怕被报复。但如果不说出来,心里就过不去那个坎儿。字里行间,流露着一种决绝的态度。她提到自己的举报没有过硬的证据支撑,但表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只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

  到目前为止,的确没有过硬的证据,只有她单方面的控诉。根据封面新闻报道,女子称,只有两段电话录音,是怀孕流产后与王某某交涉的内容。目前还没有人听到过这两段录音,不了解具体内容。但就算有录音,恐怕也只能证明他们之间有关系,未必能成为性侵的实锤。

  正因如此,舆论没有一边倒,性侵的指控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不是任何一方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就能确认无疑的。但随着王某某承认二人确有多年的不正当关系,舆论中支持女子的声音多了起来。

  按照女子所说,与王某某发生关系是在她16岁的时候,当时她正在另一所大学参加自考,王某某在该校讲课时两人相识。也就是说,当时二者之间是权利、资源和年龄完全不对等的关系。

  这正是事件的复杂之处:一方是高校老师,另一方是学生;一方是经验丰富的中年男子,另一方是没有社会经验的未成年人。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能全然等同于成年男女的情感纠纷。尽管女子已满16岁,达到了性同意年龄,但男方的优势地位是明显的,女子在文中陈述的“打着半个父亲的幌子接近她,PUA她”并非全无可能。

  当然,也有人会以女生同意交往为理由,认为当初是自愿,后来是分手,这不过是一场情感纠葛而已。持这种观点的人,可能不能理解,当侵犯被包装成“恋爱”时,未成年受害者才更容易“自洽”,不如此不足以面对羞辱与痛苦。

  所以,越来越多的高校明文禁止师生恋。2021年教育部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也明确了完善校园性侵害、性骚扰的防治办法,禁止教职工与学生谈恋爱等行为。无论如何,只要确实与未成年学生存在不正当关系,王某某就应该为触犯师德红线而承担后果。

  当然,性侵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即使师德有亏,王某某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也有不被冤枉的权利。对于此事,最终还要靠官方用详细调查,给当事双方以公道。所有的探讨,都要有事实作为基础,如此才能不被猜测和口水仗消解其严肃意义。

  马青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女子自曝11年前遭性侵 公道要在真相中寻找
责任编辑:高秀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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