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公安部铁路公安局统一部署,铁路警方组织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三项治理”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整治站车霸座、猥亵、强讨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旅客出行安全,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乘车过程中的霸座行为屡见不鲜。霸座者在面对旅客质疑、乘务人员规劝时不以为然、振振有词,更有甚者对工作人员出言不逊、拳打脚踢。霸座行为不仅侵扰了他人合法乘车的权利,也干扰了铁路交通秩序,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而人们对霸座行为的界定普遍停留在道德层面,没有意识到霸座行为的可能造成的违法后果。
霸座行为产生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旅客个人素质不高,缺失责任感与公德心,以自我为中心,不顾他人;二是霸座行为的惩戒成本较低,使得人们容易漠视规则,不守秩序;三是在礼让他人的文化背景下,人们往往以宽容之心对待他人之过,从而导致一些霸座行为不被追究,纵容了霸座者的自私自利的心理;四是由于受到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不少针对霸座行为的强制性处罚难以真正执行。
对号入座是乘坐火车、高铁等交通工具的基本规则,这既是对购票旅客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公共交通秩序的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15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如遇霸座行为,可以收集证据并寻求乘警的帮助。对方拒不纠正错误并对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和法律责任。2023年1月1日起实行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发现霸座或者其他扰乱秩序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铁路部门也应加强对旅客的管理与监管,加强对旅客的安全宣传,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公安机关,保护旅客和乘务员的合法权益。
霸座行为的消极影响是不容忽视的。这一行为不仅让个人诚信受损,损害其他旅客的利益,还会威胁其他旅客的安全,甚至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生活中,情节特别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霸座行为,有可能演变为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危害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4月22日,在苍南站开往南京南站的G7350次列车上,一女子带孩子强行霸占他人座位,列车工作人员多次劝说,该女子却拒不让座,还向铁路乘警叫嚣到“你来嘛,我不怕”。最终,该女子因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文明风尚的形成既需自律,也需他律。霸座行为频频发生的背后,折射出公德素养的不足和社会法治意识的淡薄。对此,一方面要强道德教育、宣传文明乘车知识,引导公众树立文明交通、礼貌出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共同营造和谐友善的出行环境;另一方面,社会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霸座行为,加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建设性社会监督,运用法律武器保障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秩序共同添砖加瓦。
“众人拾柴火焰高”。打击霸座行为需要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加强道德教育与法律治理力度,使人们对社会公德抱有敬畏之心,共同推动社会的文明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