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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哄抬连花清瘟价格 北京对5起价格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发稿时间:2022-12-15 13:1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杜燕 中国青年网

  中新网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 杜燕)近期连花清瘟、抗原检测试剂盒等部分防疫物资需求持续增长,今天,记者从北京市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严查恶意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综合运用重点检查、提醒告诫、行政处罚多种手段,坚决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目前,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445人次,检查药品经营者3092户次,对5起价格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今年12月5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网络平台、大型药品经销商等3000余户药品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要求各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严禁哄抬药品价格。

  连日来,北京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紧盯民众诉求,严查恶意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综合运用重点检查、提醒告诫、行政处罚多种手段,坚决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目前,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445人次,检查药品经营者3092户次,对5起价格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哄抬药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于12月13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京东商城开设“百姓平安大药房旗舰店”销售药品连花清瘟。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6日期间,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进货价格23.57元/盒,销售价格分别为58元/盒、80元/盒、104元/盒,最高进销差价率达341%;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48粒/盒)进货价格18.50元/盒,销售价格为118元/盒,进销差价率达538%。当事人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价格,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药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并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针对企业在网上高价销售连花清瘟的行为,目前平台已对药品进行下架处理。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四类药品”及抗原检测试剂盒等防疫物资价格动态,持续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首都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醒经营者,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满足民众用药需求。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监督,发现价格违法线索,留好相关票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完)

原标题:大幅哄抬连花清瘟价格 北京对5起价格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责任编辑: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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