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乌鲁木齐10月3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雪迎)“面对严峻形势,新疆科学精准制定分级分类差异化的防控策略,积极创建、巩固扩大‘无疫小区’,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好各项工作准备。”在10月30日晚举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新疆卫健委副主任邹小广详细介绍了“无疫小区”创建工作。
“当前,我区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攻坚行动已初步显现成效,伊宁市、库尔勒市、吐鲁番市和乌苏市等重点涉疫地区疫情波及面逐步缩窄,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邹小广说。
近期以来,为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各族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新疆各涉疫地区进一步加强了“无疫小区”的创建工作。
邹小广介绍,“无疫小区”创建范围主要以居民小区、村民小组、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由县(市、区)根据实际划定。创建标准包括:连续7天无新增阳性感染者,既往阳性感染者、密接人员已全部转运至定点医院(方舱)、集中隔离点,7天内居民完成规定轮次的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等。
“无疫小区”创建成功后,由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如出现新增阳性感染者、新增密接者、新增次密接者之一的,立即取消“无疫小区”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取消资格的区域可按照标准重新创建“无疫小区”。
据了解,“无疫小区”居民可在划定范围内有序活动,严格控制人员跨区域流动。对从定点医院(方舱)、集中隔离点返回住家的人员,社区等须按规定做好接收安置工作。两个及以上相邻“无疫小区”连片后,小区之间可逐步开放人员及物资流动,达到逐步扩大流动范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目的。相邻连片的“无疫小区”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科学合理设置人员及物资安全通道,严防失管失控。
在“无疫小区”的物资保供方面,严格实行无接触配送,建立物资接收转运点,对保供、快递等外来物资按照规范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静置;区域内视情况建立物资销售点,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需求;区域内商超等场所可开展限流营业。
10月30日0时至24时,新疆新增确诊病例30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58例,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3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123例。截至10月31日10时,新疆现有高风险区1080个,中风险区26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