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平板电脑就能进“智慧班”,否则只能进普通班。最近,云南省一中学“依据电脑分班”的做法引发社会关注。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普洱市张先生反映,思茅区第四中学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划分智慧班和传统班,智慧班的学生需要花5800元购买平板电脑。经核查,反映情况属实。普洱市有关部门已责令该校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取消智慧班与普通班分班,督促该校向719名学生退还了全部违规收费244.46万元,并将平板电脑、配套设备及教学资源收回供统一教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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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核查,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该校就以平板电脑为标准,将新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分为智慧班和普通班。可以说,这无疑是自学生步入中学开始,就以因“财”施教的方式,将生源进行不合理地分流。对身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来说,如此功利的分班方式既不符合科学规律,也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基本原则。
在这种标准下,学生和家长大多处于“被自愿”的境地:由于担心两种班级会在教学资源、师资力量上有所差异,很多家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都会被迫选择购买平板电脑,让孩子进入所谓的“智慧班”。这不仅给诸多家庭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也形成了一种“有毒”的心理暗示,仿佛不买平板电脑就会在教育水平上“落后于人”。
5800元的价格,对普通家庭来说,不是个小数目。学校有没有想过,这样做将给多少家长和学生带来困扰和负担?又会给那些被迫进入普通班的学生造成多大的心理落差?对那些无力或不愿支付这一额外费用的家庭来说,如此制造虚假优越感的方式,显然很不合理。
学生不是用来收割的韭菜,学校也不是用来牟利的“大卖场”。事实上,即便是商业行为,消费者也有自主选择权。具体到平板电脑的选购上,是否该由学校统一出资购置、5800元的价格是否虚高、供应商有没有经过公平招投标竞争等问题,就值得被追问。学校不顾学生意见,缺乏令人信服的决策过程,霸道地将分班与购买平板电脑相捆绑的做法,已然属于违规收费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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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教育乱收费、变相收费等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早已三令五申,禁止违规收费行为。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就明确规定:“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然而,依旧有一些学校我行我素,用五花八门的套路裹挟学生和家长。此前,单是推广平板电脑教学违规收费乱象,就曾在安徽五河县育英中学、山东邹平县黄山中学、河北保定市第七中学等多校上演。此外,强制学生办理电子学生证、收取家长观看监控费等,也成为一些学校的“生财之道”。说到底,这都是把教育当成了生意,把学生看成了“待薅的羊毛”。
对此,一方面要加大追责和处理力度,因为与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 “收益”相比,如果发现类似乱象后只是轻轻放过,便很难克制学校的乱收费冲动。拿此次“依据平板电脑分班”事件来说,退还违规收费只是第一步。相关决策是如何通过审批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现象?为何从2020年开始推行的奇葩要求,可以一路畅通无阻地施行至今?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严肃追查,让违法违规者受到应有惩处,才能形成足够的震慑力,避免类似乱象重现。
除了事后追责,从程序和制度层面对教育乱收费进行预防和反思,也十分必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 “想收费就收费”,任何超出正常收费范畴的要求,都应经过严格的决策和审批流程,受到必要的权力监督。试图通过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做法,绝不该被容忍,在程序上也不该“一路畅行”。
教育现代化绝不只是多用些电子产品,多开些线上课程,更是对以人为本、教育公平等理念的坚守和落实。“依据平板电脑分班”的奇葩标准,虽然表面有着“教育现代化”的观念包裹,实则是无视教育公平、与人本主义背道而驰的落后做法。这种花式乱收费的行为,不该再重演了。
撰文/任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