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0日电 中国官方10日通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龚建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公开资料显示,龚建华生于1962年6月,江西南昌县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任江西省委农村政策研究室干部、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昌市委副书记、宜春市委副书记、抚州市委书记等职。
2021年11月29日,官方发布消息,龚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根据官方给出的党纪政务处分通报,龚建华被指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背离“两个维护”,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
他还被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贪图享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龚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