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医保局、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家2021版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对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了有进有出的调整,对部分药品报销范围、报销类别进行了调整,对门诊特殊疾病等用药报销政策进行了完善。新政策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北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增加74种新药纳入报销范围今年国家通过谈判将包括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等74种创新药纳入全国医保报销范围,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61.71%,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患者受益面广泛。北京市此次调整是落实国家2021版医保药品目录,将国家增加的74种药品全部纳入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备受关注的治疗脊髓型肌萎缩症的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国家实施药品谈判前,儿童年均费用约200万元,通过国家谈判大幅降价后,患者年均药费约为10万元,纳入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后,儿童住院治疗,该药年均个人负担降低到约3.4万元。
此次出台文件同步将11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删除的药品从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删除,删除的药品主要是近几年使用量少、可替代性强的药品。完善相关药品报销政策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医药费负担上述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紧密结合本市情况,部分年度费用较高的药品报销政策也进行了调整完善。如将新增药品“氨吡啶缓释片”纳入“多发性硬化”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帕米帕利胶囊”等21种其他新增药品纳入了北京市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等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上述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门诊发生的药费可按住院报销政策标准执行,大病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将进一步大幅减轻。如治疗卵巢癌、输卵管癌等恶性肿瘤的“帕米帕利胶囊”,国家实施药品谈判前,患者年均药费约25万元,通过国家谈判大幅降价后,患者年均药费约为12万元,北京市通过实施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报销后,退休职工该药年均个人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到约1.8万元。
为使新纳入报销范围的药品供应上、拿得到、用得好,北京市医保局、人社局在文件中明确要求,采购部门12月底前将谈判药品在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供各有关医疗机构采购。(总台记者 张伟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