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2月13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会同国家文物保护部门,依法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在发布会上介绍,我国文物资源丰富,有不可移动文物76万余处,另外还有诸多分布在各地未知古遗址古墓葬,这些已知或未知的珍贵文物都是犯罪分子觊觎的目标。在各类文物犯罪活动中,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案发率最高,社会影响最为恶劣,也严重妨害国家的文物管理秩序,危害国家文化安全。落实责任,关键是要做到“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国家文物局主要开展了三项工作:
一是推动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目前,全国已经有26个省份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并细化考核指标。国家文物局出台《文物督察约谈办法》《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办法》,湖北、甘肃、河南、青海、江苏、山西等省份也出台文物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对一些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事故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或追责,真正使文物安全管理制度装上“牙齿”,目的是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当前,保护文物安全已成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
二是强化部门的监管责任。在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与公安部建立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长效机制,联合部署专项行动,挂牌督办大案要案,加强治安防范,实施联防联控;会同应急管理部持续开展各类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大文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会同海关总署联合防范和查处文物走私活动。同时,积极参加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和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考核,推动将文物安全列为考核测评的重要指标。
三是夯实管理使用单位的直接责任。这是解决文物安全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去年,国家文物局出台《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要求每一处文物博物馆单位都要明确直接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各地推进良好,如甘肃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市),福建省近5600处文保单位、17000多处文物点,四川省9000余处文博单位已实施公告公示制度,内蒙古自治区820处文博单位竖立了文物安全公告公示牌。此外还利用“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每年接报线索2000多起,主要是引导社会参与文物安全监管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