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在香港区域法院,一名33岁男子被裁定煽惑暴动、煽惑纵火、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等9项罪名,被判监禁4年10个月。
据悉,这名33岁的男子在2019年通过即时通讯软件发布教唆使用暴力的信息。(总台记者 魏可枫 周伟琪)
开盒挂人:键盘下的盲目“正义”
涉罪未成年人重获新生的司法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