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催生了海南旺盛的汽车租赁需求,一些企业从中看到商机。近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二督查组接到投诉:自2018年以来,海南省临高县一家汽车租赁企业为申请购车指标,一直在当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部门之间来回奔波。但3年多过去了,购车指标也未能申请下来。
“新企业申请一个购车指标实在太难了”
“办了3年多也没办下来,着急呀!”临高县的李先生(化名)告诉督查组,他于2018年8月在临高县注册成立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本打算买几台小客车开展租车业务,但购车指标却迟迟申请不下来。
根据海南省2018年8月开始施行的《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单位或个人要买车都必须先有指标。小客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三种。其中,单位申请增量指标,需满足上一年度或者新注册企业当年度本省缴纳税款入库总额1万元(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5人(含)以上等条件。
“没有鸡怎么下蛋呢?”李先生说,新成立的企业拿不到指标买不到车,怎么可能有业务,谈何纳税、缴纳社保?
眼看申请增量指标行不通,李先生就想着申请其他指标。根据调控管理办法,单位或个人需要办理营运小客车登记的,凭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其他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可是,当李先生找到当地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部门时,得到的答复大多是“不归我管”“没有规定”“办不了”。
“新企业申请一个购车指标实在太难了。”李先生很无奈。
“别问我,我是一问三不知”
针对李先生反映的相关情况,督查组人员展开了明察暗访。
督查组一行首先来到临高县交通运输局,咨询如何办理增量指标的证明材料。一位办事员称:“别问我,我是一问三不知。”另一位办事员称:“没办过,这事你得问领导。”“等等吧,领导出去学习了。”在督查组人员的反复请求下,这位办事员拨通了领导的电话,对方表示,相关事项属于审批事项,已经移交给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交通运输部门无法办理。
随后,督查组又来到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反复查询政务服务网并请示领导后答复,办理证明材料属于备案事项,不在审批事项清单之中,且之前从未有过相关办理记录,建议去具体负责车辆登记管理的公安交管部门问一问。
9月7日,李先生在临高县政务服务中心询问购车指标事宜。黎多江 摄
最后,督查组来到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调控办法,若要申请其他购车指标,必须先有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受理。若要申请增量购车指标,企业则必须满足纳税、社保缴纳等条件后,才能受理申请。
9月7日,李先生前往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咨询如何申请购车指标。黎多江 摄
如此一来,确实如李先生所述,申请购车指标彻底走进了死胡同。
“堵点已经打通了”
为找准问题症结,督查组与临高县有关单位进行座谈,并向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了解政策背景及执行情况。
督查组发现,调控办法印发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并未就如何申领其他指标出台实施细则。直至2020年12月,交通运输部颁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才于2021年3月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汽车租赁公司申领指标和营运备案的具体程序和要求。2021年4月,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已收到省交通运输厅文件,但时隔5个月,这份文件精神却一直没有从二楼的办公室传达到一楼的服务窗口。
经进一步了解,今年4月以来,海南省完成新增备案登记的汽车租赁企业共315家,出具的购车指标共3404个,实际上牌及完成备案登记的租赁车辆共409辆,完成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的车辆共6427辆,主要集中在海口、三亚两地,临高县没有办理记录。临高县登记注册的汽车租赁公司共有47家,大多只能以个人名义购车,处于非法营运状态,存在监管隐患。
督查组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政策细则出台慢、上传下达贯彻落实不到位、职能边界不清,以及工作作风散漫、推诿扯皮等。按照国务院大督查“督帮一体”的要求,督查组组织海南省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召开了现场协调会。
9月9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通知,要求坚决纠治在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申领购车指标服务过程中办事流程不公开、不规范以及工作作风不实、未落实“首问负责制”等问题。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规范行政办事事项,维护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细化制定办事指南,完善协同受理机制,明确办理流程和要求,加快推行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同时,将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就在记者发稿前,李先生告诉记者,“堵点已经打通了”,临高县交通运输部门已向其出具证明材料,他正按流程申请购车指标。(记者王自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