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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1只陆龟被判拘役5个月

发稿时间:2021-08-25 15:05:00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刘阳阳 中国青年网

   本报8月24日讯(半岛全媒体记者李敏 通讯员 刘阳阳) 近日,黄岛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承办法官曹旭晶通过互联网开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张某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0年11月,被告人张某某将饲养的一只陆龟,在某二手网络交易平台上以3000~3500元的价格对外出售,引发若干网络买家争相与被告人张某某联络。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张某某住处查获、扣押该陆龟。经鉴定,被告人张某某饲养出售的陆龟为胫刺陆龟,又称苏卡达陆龟。

  据了解,苏卡达陆龟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二中的野生物种,其属于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苏卡达陆龟是一种生活在陆地上的龟类爬行动物,是世界上第三大陆龟,也是非洲大陆最大的陆龟。

  经法院审理,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原标题:半岛都市报 A10版:城事社会2021年08月25日
责任编辑: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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