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河南省鹤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对受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的紧急通知:鹤壁市委、市政府紧急拨付财政专项资金,对今年7月17日以来各县区因暴雨洪涝灾害通过投亲靠友方式转移居住地的受灾群众,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100元。
据了解,被救助对象原则上以受灾村庄(社区)户籍人口数为参照,因受灾被转移且没有集中安置的人员。补助期限按照实际在外借住天数计算,一般情况下,补助天数不超过7天。对蓄滞洪区和因卫河决口被淹村庄转移安置的群众,补助天数由浚县、淇县人民政府视情况确定。(总台记者 田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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