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在7月1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重申,为审查有关人士是否无被选资格,选管会不仅要审查参选人签署的有关声明,也须审查有关参选人是否曾作出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为,一旦发现其曾经作出有关行为,便没有被选资格。同时,选举法相关规定可反映出参选人必须是爱国者。
选管会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基本法制定的依据,拥护基本法就必然要拥护宪法及其确立的原则,尤其是 “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等。同时,“一国两制”是中央治理澳门特区的基本方针,“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而“爱国者治澳”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因此,参选人必须真诚拥护宪法、基本法及其确立的原则,必须为爱国者。作为爱国者,必然真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然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区的宪制秩序;不得从事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澳门基本法权威、利用澳门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等。
澳门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9日表示,经审查,有证据显示在19组直选中,有1组的2名参选人为非选民(没有选民资格);另有事实证明,6组共21名参选人有不拥护澳门基本法及不效忠澳门特区的情况,从而不具有选举资格。2021年9月12日为澳门特区第七届立法会的选举日。(总台记者 肖中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