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温暖的BaoBao|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校园|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首页>>新闻 > 即时新闻 >>  正文

因前年未经批准集结 黎智英李卓人等判囚14至18个月

发稿时间:2021-05-28 12:4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图为黎智英(中)资料照片。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

  中新网香港5月28日电 (记者 王嘉程)香港区域法院28日就前年10月发生的一宗未经批准集结案宣判。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特区立法会前议员李卓人及梁国雄等10人,分别因煽惑、组织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被判监禁14个月至18个月不等。其中,李卓人、陈皓桓、梁国雄、何俊仁被判监禁18个月;黎智英被判监禁14个月。(完)

责任编辑:千帆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