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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爱心求助信息引发跨越千里的司法救助

发稿时间:2021-04-22 08:04:00 来源:检察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讯(记者曹颖频 韦磊 通讯员李敏 何丽华)“佛山和西充的检察官们,太感谢你们的帮助了!我和两个孙娃儿接下来的生活有着落了!”张婆婆含着泪水,紧握住检察官的双手。

  近日,四川省西充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曹玮,按照广东省佛山市检察院的委托,向家住西充县的刑事被害人家属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11万余元。该县妇联主席、村镇负责人和被救助人所在学校相关负责人现场见证。一场“云互动”穿越千里,让群众的“揪心事”变成了“暖心事”。

  2021年春节前,一则爱心求助信息在西充民众的微信朋友圈广泛转发:西充县某乡镇村民在外地务工期间因纠纷被故意伤害致死,凶手无赔偿能力,死者妻子多年音讯全无,家中年迈老人和两个孩子失去经济支柱……

  这则求助信息引起了西充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们的注意。经初步研判,该院认为该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但如果被害人家属不知晓其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没有主动提出申请,就无法得到相应救助。”曹玮告诉记者。

  西充县检察院迅速向县法院核实案件信息,积极联系被害人居住地基层组织了解情况。经核实发现,该案由广东省佛山市检察院办理。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应遵循属地原则,西充县检察院没有司法救助的管辖权。

  “发现了群众的困难,我们就一定要尽力解决。虽然没有管辖权,但我们应该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协调。”西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范圳珂表示。

  四川西充、广东佛山两地检察官就此专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连线完成司法救助申请、调查核实等相关工作。经报请广东省佛山市委政法委批准,由佛山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远在西充的被害人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万余元,并委托西充县检察院代为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和发放救助金。

  为确保救助金有效用于家庭生活和孩子教育,在西充县检察院检察官的建议下,被救助人所在的乡镇和村委会共同监督救助金支取和使用情况。与此同时,该县妇联协调联系了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长期提供帮扶,当地学校为两个孩子制定了专门心理帮扶计划,并申请落实了助学金。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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