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岛核事故处理后的废水是否可以达到排放标准?跟核电厂正常运行排放废水有何不同?福岛核污水只能排入海洋吗?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处理方式?来看专家的回应。
刘新华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研究员
核电厂正常运行的废水来源于工业产生水、地面的排水等等这样的水,最后再进行非常严密的处理,然后再排放。福岛核事故废水,它是来源于堆芯的冷却水和进入反应堆芯的雨水、地下水等等。这种水,它是直接跟融化后的反应堆堆芯相接触的。所以反应堆里边所有的放射性核素它都有。日本福岛这个废水现在还超标。
东京电力公司核安全方面
屡有不良记录
日本福岛核事故废水处理的实施主体是东京电力公司。该公司在核电安全运行方面屡有不良记录,在福岛事故发生前、后均有隐瞒虚报和篡改信息的前科。
赵成昆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专家委常务副主任
它对有一些事件,有一些信息公开不够,甚至是存在篡改的一种记录。现在从数据来看,我还是有问号的。
日本选择经济代价最小方案
嫁祸全人类
此外,专家还表示,福岛核事故废水处理处置不只有排入海洋一种形式,日本对废水处置方案曾提出过氢气释放、地层注入、地下掩埋、蒸汽释放和海洋排放等五种选择。但日本选择了经济代价最小的海洋排放方案,单方面做出排海决定,将本该由自身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全人类,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
刘森林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根据国际公约来讲,比如《核安全公约》、《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这个责任应该是谁污染的,谁要去治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要求,任何一个当事国,所有一切活动和一些事所造成的危害,要确保不能超出你自己能控制的范围。希望日本政府能够做出重新的回答,重新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