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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黎智英被判12个月,涉“8·18”非法集结案

发稿时间:2021-04-16 17:51:00 来源:环球网 中国青年网

  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官司缠身,他今天(16日)一日之内要就其中4宗案件到法庭应讯,其中涉及2019年8月18日未经批准集结案刚刚宣判。据香港“东网”消息,法官下午判处黎智英入狱12个月。

  报道称,至于同案另外8名被告,李卓人被判监禁12个月;梁国雄被判监禁18个月;何秀兰被判监禁8个月;区诺轩被判监禁10个月;吴霭仪被判监禁12个月,缓刑24个月;何俊仁被判监禁12个月,缓刑24个月;李柱铭被判监禁11个月,缓刑24个月;梁耀忠就1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判入狱8个月,缓刑12个月。

  吴霭仪(上左)、黎智英(上中)、李卓人(上右);何俊仁(下左)、李柱铭(下中)、何秀兰(下右)

  “东网”报道称,现年73岁的黎智英及另外8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黎与另外6名不认罪的被告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及李柱铭,于4月1日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同案另外2名被告区诺轩及梁耀忠在开审前已认罪。

  有团体16日到西九龙法院门外声讨黎智英。图自港媒

原标题:快讯!港媒:黎智英被判12个月,涉“8·18”非法集结案
责任编辑:任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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