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日喀则市政协原副主席次仁顿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次仁顿珠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和使命,毫无底线意识,价值观扭曲,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责任心缺失,导致国有资产损失;非法私藏弹药;将手中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骗取国有资金,大肆收受贿赂。
次仁顿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和非法私藏弹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耻、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次仁顿珠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次仁顿珠简历
次仁顿珠,男,藏族,1962年12月出生,日喀则市江孜县人,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78年8月至1990年12月,西藏自治区仁布县公安局干部;
1990年12月至1993年5月,西藏自治区聂拉木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3年5月至1995年12月,西藏自治区聂拉木县公安局局长;
1995年12月至1997年5月,西藏自治区白朗县公安局局长;
1997年5月至2000年10月,西藏自治区白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
2000年10月至2003年12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日喀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3年12月至2005年3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日喀则市委副书记;
2005年3月至2008年11月,西藏自治区岗巴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年11月至2011年12月,西藏自治区岗巴县委书记;
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西藏自治区岗巴县委书记(副地级);
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政协副主席,桑珠孜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5年6月至2018年11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政协副主席,南木林县委书记;
2018年11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政协副主席;
2020年12月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