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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难:多数“伴而不婚” 有子女担忧财产继承

发稿时间:2021-03-25 09:34:00 来源:半月谈 作者:李平 张璇 中国青年网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每个人对爱情的期待。近年来,老年人的婚姻需求呈逐年上升之势,但受传统观念、经济、家庭等因素影响,部分独身老人在晚年面临无人陪伴、孤独终老的情况。他们中的不少人有寻找伴侣的愿望,却受制于一些阻力和压力,不敢找、没机会找。

  独身老人也需要爱

  今年80岁的吕大伯是浙江省杭州市一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年老伴过世后,儿子就希望他再找一个老伴。“老伴离世那种孤独、凄凉、空虚的感觉很久都无法排解。”吕大伯说,对老年人来说,最大的绝症是生活中无人陪伴的形单影只。

  “吕大伯是600多名来中心登记找对象的老人之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老钱公益红娘服务中心负责人俞朱美说,60岁以上老年人的婚姻已基本脱离了年轻人的欲望与激情,更多的是寻找人生之路终点上的相伴者。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家庭婚姻中心主任罗洪媛说,如今老年人婚姻需求量愈发增大。2020年1月至今,海曙区为近万名服务对象提供婚介服务,其中有近千名是老年人。

  追爱路上有哪些绊脚石

  俞朱美说,来他们中心登记的老年人中,受子女支持的、遭到子女反对的几乎各占50%。反对的主要原因是,子女担心老人婚后把名下的房产、存款等分给另一半,影响他们的财产继承,甚至担心老人被骗婚骗财。

  俞朱美表示,为减少子女的担忧,经他们牵线搭桥的老人超过一半选择“伴而不婚”,一旦一方身体有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时,往往各回各家,由其子女照顾或进养老院安养。

  公益红娘包雅莉认为,阻碍老年人再婚的往往是社会舆论和周围亲友的态度。受传统观念影响,老年人再婚被认为是老不正经,特别是女性承受的压力更大。在她经手的诸多案例中,女性再婚的比率只有男性的1/3左右。

  “有房好过没房、丧偶好过离异……”杭州市拱墅区袜叔婚介公益驿站负责人秦仁根表示,一些老年人找对象的要求并不低,有时甚至比年轻人还挑,比如男的希望找小10岁甚至15岁的,女的希望找大自己3至5岁、每月退休金四五千元以上、最好是退休公务员或退休教师的。“老来伴相亲鄙视链”的存在让一些老年人再婚难。

  破局老人再婚难,需多方合力

  浙江省社会学学会会长杨建华认为,美满的晚年婚姻有利于老人健康长寿和社会和谐稳定。对于老年人追求幸福的举动,子女应尊重理解,社会应给予包容。老年人再婚时要摆正心态,应以互相照顾为意愿,而不是以利益为目的。例如,男性再婚不是给自己找“保姆”,女性找老伴不是给自己找“金主”。

  “从目前老年人再婚存在的各种问题看,矛盾最突出的还是财产纠纷。”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亮奇建议,老年人再婚时,应在婚前进行财产登记、签订好婚前财产协议,做个经济独立的老来伴,以减少子女及老人自身对于财产继承和赡养问题的担忧。同时对无房且生活困难的老人一方,也要约定相关居住权,保障其权益。

  “通过法律途径约定责任、划分财产,这不是感情的防备和人情的冷漠,更多是一份对感情的保障。”严亮奇说,对老年人“伴而不婚”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利益纠纷,相关部门需加强引导和调解。

  此外,半月谈记者发现,因正规婚介服务机构少、老年人交际面窄等原因,老人找对象难、易被骗婚骗财。对此,俞朱美等人建议,政府加强老年人再婚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孵化培育更多公益组织为老年人再婚提供服务。(刊于《半月谈》2021年第5期)

责任编辑:纪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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