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济南2月1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邢婷)近日,山东出台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新规,将全面取消新冠肺炎患者医保支付限额,即在前期已取消医保支付目录范围和用药量限制等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再取消医保支付限额,将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这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宁波介绍,山东规定新冠肺炎患者在门诊、住院发生的疾病诊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及其他疾病发生的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此外,山东还进一步完善留观(隔离观察、隔离治疗)人员保障政策。对在医疗机构留观(隔离观察、隔离治疗)人员发生的门诊、住院诊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保待遇、医保费用支付政策参照确诊和疑似患者规定执行;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财政补助政策。
对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山东进一步加大医保基金对其支持力度。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提前预付不少于1个月的医保基金,并根据需要及时追加,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的比例,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山东此次新出台的疫情防控医保政策,明确了对留观人员的保障,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马立新看来,“这项保障措施的出台,有利于降低群众负担,打消就医顾虑,更好地落实‘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
目前,山东已向有关医疗机构预拨付医保基金22.07亿元。截至2月16日,山东全省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45.9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1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