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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空抛物入刑首案宣判: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被判一年!

发稿时间:2019-11-29 21:34:00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中国青年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宣判一起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该案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施行后,上海法院审理的首例因高空抛物入刑的案件。被告人蒋某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9年8月1日17时许,被告人蒋某因家庭矛盾,通过开锁人员撬开其父母位于本市闵行区某小区14楼的房门,持棒球棍对家中物品进行打砸,又将手机、平板电脑、水果刀等物扔出窗外,散落于小区公共道路及楼下停放的三辆轿车上,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院审理认为,蒋某因家庭矛盾,为发泄不满,将手机、平板电脑、水果刀等物品从14楼高处扔下,部分物品砸落在小区公共道路上,砸坏该道路上停放的三辆机动车,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考虑到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对于检察机关及辩护人关于减轻处罚、从宽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

  法院最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一年。

原标题:上海高空抛物入刑首案宣判: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被判一年!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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