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临湘市原市长龚卫国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宣判
长沙晚报讯(记者 聂映荣)昨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临湘市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龚卫国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龚卫国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被告人龚卫国受贿所得赃款(折合人民币)157.5万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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