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话】
6月15日,公安部在官方网站发布了由其起草的《看守所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现行的《看守所条例》是根据1979年刑诉法制定,于1990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它被学者称为一部“古董级”的法规。1996年和2012年,刑诉法曾经历两次修改,但作为与其配套实施的法规,《看守所条例》未作修改,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条例中仍将在押人员称为“人犯”。相比现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立法目的中。此外,对在押人员的称谓也由原来的“人犯”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曾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看守所法立法是为了解决现行条例与立法法有悖的困境。
图/朱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