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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物业费,物业有权扣留业主货物吗?律师:属侵犯业主的物权

发稿时间:2017-06-19 06:19:47 来源: 兰州晚报 中国青年网

  严师傅来电询问:我是城区一商住楼的业主,由于经营某品牌电子产品,为了方便起见就将一部分产品暂时存放在房间里。前几天,有客户想要一批货,于是我把房子里的所有货物搬到电梯口准备给客户送货上门,谁知被门卫拦住索要物业出具的出门手续。随后,我找物业办公室开具手续,相关负责人以我家拖欠物业费为由没有开,还一再强调必须先交完欠费才能办理。我家拖欠物业费是因为多年来我和部分业主对物业的收费和服务存在异议,所以我没有马上同意交费。就这样,双方僵持了起来。最后物业人员声称,如果我既不交物业费,又想强行搬货出门的话,物业就要把所有的货物全部扣留。我想通过兰州晚报法律服务律师了解一下,如果现在我强行搬货出门的话,物业扣留我的货物合适吗?

  本报法律服务律师回复:物业公司声称要扣押业主物品,一方面是为了给业主施压、催促业主尽快交费,另一方面也是与业主“斗气”,想让其他欠费业主明白,拖欠物业费将会给自家生活带来很多不便。但是,业主拖欠物业费并不构成物业公司扣留业主物品的合法理由。因此,如果物业公司一旦扣押了当事人严师傅的货物,其行为就侵犯了业主的物权(侵犯业主对被扣物品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益),属于违法行为。因为物业的行为无法律上的依据,双方也没有相应的约定,同时也不符合《民法通则》关于留置的相关规定。晚报记者曾梧桐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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