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
发稿时间:2026-08-04 06:00:00 作者:庞革平、张云河 来源: 人民日报
本报南宁8月3日电 (记者庞革平、张云河)日前,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共16条,主要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原则、有关方面职责、宣传引导、游泳场所建设、场景式教学、预防和救护、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范。
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动机制,定期研究部署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组织开展对危险水域的排查整治,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规定明确了中小学校的职责边界。其中,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对中小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知识教育,因地制宜开展游泳技能和自救技能教育,培养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出现中小学生未按时到校、学校提早或者延迟放学等特殊情形时,及时与中小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联系等。同时,规定还明确了监护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的职责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