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新闻

首页 >> 国内 >> 正文

两部门推动开展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

发稿时间:2026-07-31 05:36:00 作者:殷泽昊 来源: 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7月30日电(记者殷泽昊)为推进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近日,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启动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

  据了解,区划地名文物是指能够反映特定时期行政区划建制、地名命名与演变规律,见证历史事件、国家治理、地域文化、民族交融,依法纳入国家文物保护体系的不可移动文物,是由民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划定的文物细分类别。

  我国的行政区划历史悠长,地名承载着民族记忆、历史文脉和治理智慧,是中华文明史的重要标识,地名及其衍生的地名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划地名文物名录,是民政部与国家文物局依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跨部门共建的专项文物资源清单,也是推进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地名文化遗产与不可移动文物一体化保护的创新性工作载体。

  “我们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收录具有鲜明行政区划历史和地名文化属性的不可移动文物。”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燕翀介绍,区划地名文物包括行政区划历史文物和地名文化文物两大类。行政区划历史文物主要指与历代行政区划设置、层级体系、治所驻地、疆域界址、军政治理、政区变迁直接相关的不可移动文物。地名文化文物主要指与地名起源、传承延续直接相关的文物。民政部门将会同文物部门通过线索摸排、科学认定、建立名录、保护利用,逐步推动完成建设区划地名文物名录的工作。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以名录为核心载体,深化与文物部门在历史文化传承保护领域合作;以名录为资源谱系,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价值的阐释释放;以名录为联创平台,推动区划地名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形成更多创新实践。

责任编辑:高秀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