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实施
发稿时间:2026-05-29 21:19:00 作者:魏婉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2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婉)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总局会同教育部专门制定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自6月1日起实施,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明确了“责任清单”,提供了“操作手册”。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规定》一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
“小饭碗”承载着“大民生”。“我们希望通过《规定》,向社会释放一个鲜明的监管信号——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在孩子的饮食安全面前,没有‘差不多’,只有‘必须好’。”孙会川强调,特别是针对幼儿膳食特点和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重点,总局作出了一系列更严、更细、更有操作性的制度安排:
针对幼儿园供餐资质和要求,划出不可逾越的“硬杠杠”;针对幼儿园相关从业人员素质,明确必须达到的“及格线”;针对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设立拆不掉的“防火墙”;针对幼儿园食材采购,制定不得突破的“负面清单”;针对幼儿园餐食加工配送,明确不能走样的“规定动作”;针对幼儿园餐饮具清洗消毒,设立必须完成的“必选项”;针对幼儿园监管执法工作,亮出带电的“高压线”等。
“下一步,我们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全覆盖的力度,推动《规定》落地见效,坚决织密织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孙会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