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意见》给“新市民”底气
发稿时间:2026-05-26 06:16: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以常住地为坐标,《意见》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跟着人走”,这不仅可以打破横亘在城乡、地域间的无形藩篱,也是在为一个个具体的人、具体的家庭创造“此心安处是吾乡”的底气。
——————————
对未在常住地落户的“新市民”而言,孩子能不能在常住地上学,就业地能不能参保,看病报销能不能更加便利……是千万个家庭现实而具体的民生关切。如今,这些难题迎来了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5月22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这部《意见》从教育、住房、社保、医保、就业、社会救助等多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和实施要求,是我国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
在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史育龙看来,《意见》从群众的急难愁盼出发,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适应常住人口实际需求,将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经济循环畅通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那些在常住地打拼的“新市民”,是《意见》最直接的受益者。
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健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加强常住地基本医疗保障、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强化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兜底性基本公共服务……《意见》提出的这一连串细化举措,抓住了这群人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也充分考虑到未落户常住人口及其家庭的现实需求,有利于把基本公共服务更加精准、有效地送到常住人口身边。
比如,扩大住房保障和社保医保覆盖,是在助力“新市民”夯实稳定生活的基础;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目的是解决流动人口家庭的后顾之忧;强化就业服务和兜底保障,在提升发展能力的同时,也兜牢了民生底线。
近些年,聚焦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各地都在积极探索。以广东广州为例,作为人口流入型超大城市,广州有超七成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面向常住人口开放,实现了随迁子女公办学位100%保障,面向来穗人员配租公租房等。而在京津冀地区,异地就医备案已全面取消,三地居民跨地区就医越来越方便。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如今,全国非户籍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平等享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正逐步增加,有超过97%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享受政府补助学校就读。可以预见,随着相关举措落地见效,“新市民”的需求将会得到更好的满足。
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也是我国提升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质量的一项必然要求。
先看一组数据:2012-2025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53.1%提高至67.9%,城镇常住人口从7.22亿人增加到9.54亿人,有超过1.7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目前,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现行标准规定的81项服务项目中约有四分之三已经实现了常住地提供。我国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扩面提质”成为关键词。
但也要看到,目前我国户籍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还有较大差距。在2024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6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却不足50%,两者相差近18个百分点。要想提升城镇化质量,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保障这些未落户人口公平享有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也就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跟着人走’”。这是《意见》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举个例子,我国已批复实施多个重点都市圈,其中就形成了大量城市间流动人口。比如,首都都市圈每天有约40万居住在环京地区的人口进京工作,紧邻上海的江苏昆山花桥镇则承接了相当规模的上海外溢居住人口。这类群体最关心的就是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事项跨城通办等问题。
此次发布的《意见》提出,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力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提升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和结算报销可及性、便利性……这些暖人心的务实举措,能保障城市间流动人口连续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更有利于加快培育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
除此之外,在教育方面,《意见》要求学龄人口流入多的城市政府做好存量学位资源挖潜和整合利用,按需新增学位;在就业方面,《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常住人口依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关于住房,《意见》强调,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基本公共服务一头连着民生冷暖,一头连着发展信心。”史育龙认为,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推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结构和需求更加匹配,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在常住地更好稳定就业、安心生活、平等发展。更重要的是,这也有利于让更多人在常住地安下心、扎下根、有奔头,把人口流动带来的发展活力转化为扩大内需的现实动力,促进人口、产业、公共服务布局更加协调。
在“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有一项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到203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从2025年的67.9%提高到71%。随着新型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如何让基本公共服务更好地“跟着人走”?关键在于强化支撑保障,让相关机制与常住人口变化相适应。对此,《意见》从设施布局、财政转移支付、建设用地配置、区域共建共享、服务事项协同经办等多个方面完善了政策安排。
例如,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首先要把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同常住人口规模、结构和流动趋势更好衔接起来。《意见》提出,开展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和公共服务需求预测,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再如,流动人口就业生活跨区域特征明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要加强跨地区协同。《意见》提出,推广居住证互通互认、常住年限或常住积分转换等经验,探索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或以省、城市群、都市圈为单位先行先试。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特别强调,人口流入城市要“一城一策”建立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史育龙表示,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一项系统性、渐进式改革。“各地人口流入规模、公共服务基础和财政承受能力不同,推进过程中既要积极作为,也要稳妥有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如何理解一座城市的温度?这不光体现在建了多少口袋公园、开放了多少城市图书馆、改造了多少老旧小区,也体现在装得下多少随迁的书桌、容得下多少异乡的奋斗、托得起多少扎根的梦想。
5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其中提到,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已超过3.5亿。3.5亿——这不仅是一个宏观统计数字,更承载着3.5亿份对美好生活的具体向往。
这群人中,有用脚步丈量城市的骑手,有凌晨点亮街巷的早餐店店主……其中不少人渴望把孩子接来身边。以常住地为坐标,《意见》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跟着人走”,这不仅可以打破横亘在城乡、地域间的无形藩篱,也是在为一个个具体的人、具体的家庭创造“此心安处是吾乡”的底气。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贾骥业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5月26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