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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科技板”落地一年来发行规模达2.6万亿元——科创债市场生态更趋成熟

发稿时间:2026-05-17 05:54:00 来源: 经济日报

  5月7日,债市“科技板”落地运行已满一周年。一年来,债市“科技板”实现快速发展,配套规则持续细化落地,供给规模持续扩容,主体结构不断丰富,一个更具适配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的科创债市场生态正在加速形成。

  规模爆发式增长

  债市“科技板”设立以来,截至今年5月7日,科创债发行规模达2.6万亿元。

  “科创债规模的爆发式增长,是政策支持、市场需求与投资认可三者同频共振的结果。”第一创业投行业务团队负责人刘坤阳表示,通过发行条款、信息披露、中介服务等差异化制度安排,债市“科技板”的推出为科技型企业开辟了专属的直接融资通道。

  “科创债填补了企业中长期稳定资金这一缺口,成为企业补充资金的重要选项。”刘坤阳表示,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背景下,硬科技领域的研发投入、成果转化和产能扩张资金需求旺盛。与此同时,市场投资者对科创债的认可度持续走高。再加上科创债发行主体总体信用资质较好,募集资金明确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国家战略重点领域,契合了配置型资金对兼具安全性与政策导向标的的偏好,供需两端高度匹配。

  科创债机制持续优化。今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债券机制的通知》,围绕发行主体扩容、资金用途精细化等四方面升级规则。此外,还通过优化增信机制、合并设立科技创新与民企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等,着力加强风险分担、缓解市场担忧情绪,助力疏通民营、中小科创企业融资堵点。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分析师姚宇彤表示,相关政策从丰富债券条款创新、推行发行绿色通道、健全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创新信用评级体系等方面降低科创债发行门槛,鼓励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发债。此外,多地政府部门也出台支持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发行科创债。在政策支持下,科创债规模迅速增长。

  参与主体更多元

  从发行主体看,除科技型企业外,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已成为科创债的重要参与力量,以债促贷、以债促投的乘数效应正在加速显现。

  “发行主体持续扩容。”刘坤阳表示,除传统工业企业和信息技术企业外,科研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运营公司、高校背景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新型主体开始出现在发行人名单中,科创债的外延正从“科技企业”扩展至“科技创新生态”。

  民企科创债发行规模占比表现亮眼。东方金诚统计显示,债市“科技板”落地以来,截至今年4月28日,广义民企科创债发行规模占比15.7%,较同期非科创债中民企发行占比高10个百分点。

  科创债的发行期限也更符合科创企业的需求。科创债发行期限以1年期、3年期和5年期为主,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17.1%、40.5%和28.1%。其中,股权投资机构科创债平均发行期限为5.58年。姚宇彤表示,这符合科创投资周期对长期稳定资金的需求。尤其是今年3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引导企业发行中长期科创债以来,科创债发行期限明显拉长,4月金额加权平均发行期限为4.6年,较2月拉长1.02年,为债市“科技板”落地后科创债平均发行期限最长的月份。

  姚宇彤认为,科创债拓宽了科技型企业,尤其是民营科技型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同时,金融机构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作为科创债发行主体,将募集资金用于科技贷款投放、科技创新领域投资等,有助于发挥债市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支持。

  配套制度待健全

  当前,债市“科技板”处于快速发展期。业内人士认为,接下来,需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债市“科技板”从量的突破稳步迈向质的提升。

  刘坤阳认为,发行人覆盖面和下沉度有望进一步提升。更多中小型科技企业、民营高技术企业将进入债券融资领域,形成多层次发行梯队。同时,产品谱系将更加丰富。科创资产支持证券、知识产权质押债券、科创绿色挂钩债等基于特定底层资产或绩效目标的结构化产品有望增多,融资方式更加灵活多元。

  相关配套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刘坤阳认为,当前,中小科创企业发债门槛依然偏高,对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与轻资产、阶段性未盈利的现实存在错位;配套基础设施有待健全,知识产权评估处置机制不成熟,缺乏统一的科技型企业评价体系;投资者结构相对单一,对早中期、高成长潜力企业的信用定价能力不足。

  姚宇彤表示,目前科创债发行人仍以央国企和大型龙头民企为主,且科创债发行期限相较科创投资周期而言依然偏短。

  对此,姚宇彤建议,加快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创新产品结构,鼓励股债混合产品发行,允许科创债投资人分享发行人股权增值收益,实现风险收益平衡;支持担保、信用增进和信用保护工具扩容,为更多处于中低级别但具备核心技术潜力的发行人提供增信支持;加强市场培育,丰富投资者类型,提升高风险偏好投资人和长期资金的占比,增强科创债市场的包容性;继续加强投资者保护体系建设,完善违约处置机制。

  刘坤阳认为,一方面,应构建分层分类的准入与服务体系。对“硬科技”属性突出但财务指标偏弱的企业,引入技术专家评审、订单融资、投贷联动增信等多元化准入及增信安排,分层分类推动其进入债券市场。另一方面,应加快知识产权融资基础设施攻坚。建立权威、市场认可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交易流转平台。此外,还应完善信息披露与持续监管机制。在保证核心技术秘密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科技创新进展、研发管线等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标准,增强市场透明度,推动形成市场化定价与风险约束机制。

责任编辑: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