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新闻

首页 >> 国内 >> 正文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严惩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

发稿时间:2026-05-09 06:43:00 作者:刘言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5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5件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加强对提供服务过程中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利用技术手段窃取个人信息,特别是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最高法指出,随着犯罪技术迭代更新,犯罪手段更趋智能化、隐蔽化,部分政企、平台对信息数据管理不善,敏感个人信息遭窃取、泄露、贩卖,甚至催生“职业窃密人”。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精准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开盒”等违法犯罪,形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黑灰产业链,严重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其中,行业“内鬼”是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重要原因之一。最高法表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在此次发布的案例中,铁路车站客运员陈某某通过铁路车票系统查询他人搭乘高铁的具体信息,并以每条10元至6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牟利。未在岗期间,陈某某以每条5元至10元不等的查询费,通过同事曾某等人代为查询相关信息。这其中,不少数据被出售给林某某等人用于有偿查询演艺人员等的行程信息。截至2021年9月,陈某某违法所得共计约19万元。

  陈某某等人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至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至1.4万元不等。

  医疗卫生领域也存在类似数据安全问题。一软件公司在为医院开发、维护网上挂号系统的过程中窃取患者隐私。5年间,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暗中收集从后台非法获取的该医院挂号用户相关个人信息,并安排公司员工将所获取的信息数据导入公司自建数据库。案发后,在公司服务器、自建数据库及何某某家中设备内均提取到包含有挂号用户的个人信息,数据去重后合计287.8万余条。

  经法院审理,该公司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何某某等人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至1万元不等。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5月09日 02版

责任编辑:高秀木